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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实行日期

(一)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实行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不追溯调整2020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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