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3863 公司简称:松炀资源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

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松炀国际有限公司 (SONG YANG INTERNATIONAL PTE.

LT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筹集与使用(包括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总额≥5%3%≤错报总额<5%错报总额<3%
资产总额错报总额≥2%0.5%≤错报总额<2%错报总额<0.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理影响;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③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④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违规,并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无效或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⑥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未应用会计政策;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并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重要的岗位人员存在重大的徇私舞弊行为;④重要缺陷向经营管理层汇报且经过合理期限后,仍没有对其进行管控的。
一般缺陷未构成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总额≥5%3%≤错报总额<5%错报总额<3%
资产总额错报总额≥2%0.5%≤错报总额<2%错报总额<0.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遭受证券监督机构发出的警告等处分;重要岗位或业务无内设计或设计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公司重要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因经营决策失误,导致损失;公司员工未按照内控制度执行,造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离职情况严重。
一般缺陷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9年至2020年度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其他非关联方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发生额累计39,19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占用发生额23,946.36万元)。 2019年度期间,公司累计向第三方支付设备款20,638.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288.0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0,638.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288.00万元);2020年年度期间,公司累计向第三方支付设备款18,560.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658.3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8,560.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658.36万元)。财务管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支付方式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消除了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制定和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防止该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公司后续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公司对本次违规行为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对现有内控相关制度、人员和权限设定等进行重新评估及必要的调整,形成真正的有效制约,防范管理层权限过于集中风险。 2、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根据证监会《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

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

4、公司将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内部控

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止报告基准日,公司对上述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

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从理念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董监高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组织工作,通过不定期地对董监高进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与关联担保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持续加强董监高的合规运作意识;同时,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壮鹏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