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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对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状况和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经公司自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核实确认,2019 年度
至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391,987,500.00 元。2019 年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06,384,400.00
元,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如下:
    追溯调增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 207,440,607.86
元,调减“固定资产”项目 8,835,400.00 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197,549,000.00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162,227.68 元,调增“盈余
公积”项目 86,550.64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项目 807,429.54 元。
    追溯调减 2019 年度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 1,056,207.86 元,调增“所得
税费用”项目 162,227.6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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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
    行处理,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一)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                          62,320.00      207,440,607.86     207,502,927.86
固定资产                       210,626,879.24       -8,835,400.00     201,791,479.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4,171,039.80     -197,549,000.00     106,622,039.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0,499.28         162,227.68          352,726.96
盈余公积                        33,263,603.81          86,550.64       33,350,154.45
未分配利润                     304,116,010.77         807,429.54      304,923,440.31
           2、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财务费用                         5,480,287.75      -1,056,207.86        4,424,079.89
所得税费用                       3,596,998.79         162,227.68        3,759,226.47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339,742,950.12     -206,384,400.00     133,358,550.12
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206,384,400.00     206,384,400.00
关的现金
        (二)2019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                      21,052,570.00      182,733,642.85     203,786,212.85
固定资产                       210,620,385.68       -8,835,400.00     201,784,985.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9,048,739.80     -172,880,000.00      86,168,739.80
                                            2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110.39        152,736.43          307,846.82
盈余公积                         33,263,603.81         86,550.64       33,350,154.45
未分配利润                      299,372,434.36        778,955.78      300,151,390.14
           2、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财务费用                          7,613,381.40     -1,018,242.85        6,595,138.55
所得税费用                        3,035,042.43        152,736.43        3,187,778.86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影响
            项目                重述前金额         重述金额           重述后金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276,505,783.04    -181,715,400.00      94,790,383.04
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70,000.00     181,715,400.00     181,885,400.00
关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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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
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
号为:司农专字[2021]21000370059 号《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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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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