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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376,446股,占公司当前
股本总额2,281,131,560股的0.542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28日召开第届五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未满足业绩
考核目标,同意回购注销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
    4、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予 385 名激励对象 29,4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12.15 元/股。
    5、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实际完成 360 名激励对象共计
27,046,469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8 年 7 月
12 日。
    6、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唐伟、李红颖、赵明姝和李应共计 4 人(均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
554,62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已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 年 4 月 24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授予 61 名激励对象 1,550,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价格为 12.80 元/股。
    8、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实际完成 5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475,30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
    9、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353 名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 15,821,488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10、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 2018 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易建林(YIJIANLIN)、江玮、郭育
康、阮盛杰、李燕华、谭承诚、王科、杨雪、张小强、赵建新、廖芳
(LIAOFANG)、王大伦、金丽娜、吴中恒、邹韬共计 15 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8.0627 元/股;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原激励对象曹亮、王远哲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3
股票共计 14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240 元/股。《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52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一个解锁期 1,025,475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33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
个解锁期 11,445,681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 2018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
对象汪宏志、杨威、常鹏飞、李野、徐万荣、高建涛、李恒力、唐爽、
蔡芳松、冯新健共计 10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3,11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0447 元/股;同意对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 2018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
                              4
袁瑞、陈东旭、石学锦共计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8,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5060 元/股。《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1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届五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
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回购注销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2,376,446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0447 元/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 8.5060 元/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20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
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公司应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7%”。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回当年扣除的
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31,402.14 万元,相较于 2017 年增长率为
                               5
-207.89%;基于上述净利润,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4.08%。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三)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公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锁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三、 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12,376,446 股。其中,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 11,358,471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17,975 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8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
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2 元(含
税)。
    2019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
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4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2020 年 8 月,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
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8 元(含
税)。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6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
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
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18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1–V2)÷(1
+n)–V3=(12.15-0.042-0.014)÷(1+0.5) -0.018≈8.0447 元/股。
    2018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2)÷(1+n)
–V3=(12.80-0.014)÷(1+0.5) -0.018= 8.5060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回购股份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相关
说明如下表: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12,376,446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股)                     11,358,471
                                  7
      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股)                                             1,017,975
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股)                                                   12,376,446
占股权激励限售股比例                                                              100%
公司股份总数(股)                                                      2,281,131,56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0.5426%
限制性股票回购单价(元/股)
其中:2018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单价(元/股)                                 8.0447
      2018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单价(元/股)                                     8.5060
回购金额(元)                                                          100,034,387.00
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五、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4,067,277    15.08%    -12,376,446     331,690,831       14.6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690,831      0.51%              0     11,690,831        0.52%
     首发后限售股     320,000,000    14.03%               0    320,000,000       14.1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376,446      0.54%   -12,376,44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937,064,283   84.92%               0   1,937,064,283      85.38%
股
三、总股本           2,281,131,560   100.00%   -12,376,446    2,268,755,114     100.00%
注:变动后具体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8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20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应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回当年扣
除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31,402.14 万元,相较于 2017 年增长
率为-207.89%;基于上述净利润,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4.08%。公
司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因此,公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而不能解锁的其余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9
    九、律师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律师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取得合法、
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
关法定程序。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10
1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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