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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鉴于票据池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均可使用,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持有的未到期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

式结算。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

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 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对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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