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聘任副总裁、合规总监胡勇同志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胡曹元同志不再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二、胡勇同志符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经核查,未发现胡勇同志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有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田轩、史占中、余振、潘红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