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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4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蔚松、郭平、张邦龙作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2次。公司 2020年度所有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方式
董事会王蔚松55现场
郭平55现场
张邦龙55现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0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0年9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进一步确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数量及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们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现场考察公司,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

公司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保证我们享有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

2020年,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认可。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学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王蔚松、郭平、张邦龙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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