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新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霓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97,270,870.66 | 305,227,693.82 | 3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389,087.92 | 24,370,300.06 | 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604,120.78 | 11,189,440.20 | 93.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313,170.42 | -156,609,812.49 | -10.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0 | 0.0200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0 | 0.0200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1.01% | 0.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69,795,386.23 | 3,386,390,414.79 | -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54,367,977.14 | 2,527,630,734.76 | 1.0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785.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96,263.4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7,543.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37.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2,325.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262.95 | |
合计 | 4,784,967.1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6,9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新宇 | 境内自然人 | 15.44% | 169,944,462 | 127,458,346 | 质押 | 48,450,000 |
宋鹰 | 境内自然人 | 9.81% | 108,009,205 | |||
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9% | 41,700,245 | 12,036,698 | 冻结 | 41,700,245 |
张忠革 | 境内自然人 | 1.49% | 16,437,042 | |||
李松峰 | 境内自然人 | 1.20% | 13,201,686 | |||
刘彦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1,767,054 | 8,825,290 | 冻结 | 11,767,054 |
常征 | 境内自然人 | 0.91% | 9,996,291 | 0 | 质押 | 4,994,994 |
李美君 | 境内自然人 | 0.61% | 6,665,805 | |||
袁浩卿 | 境内自然人 | 0.33% | 3,669,724 | 冻结 | 3,669,724 | |
深圳市天富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3,669,724 | 冻结 | 3,669,72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宋鹰 | 108,009,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9,205 | |||
李新宇 | 42,486,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86,116 | |||
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9,663,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63,547 | |||
张忠革 | 16,437,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37,042 | |||
李松峰 | 13,201,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1,686 |
常征 | 9,996,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6,291 |
李美君 | 6,665,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5,805 |
袁浩卿 | 3,669,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9,724 |
深圳市天富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69,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9,724 |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李新宇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张忠革、刘彦、常征曾任职公司董事;常征 2019 年 1 月从公司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忠革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刘彦2020 年 9 月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海云天科技任职。 2、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征、刘彦系公司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海云天 100%股权、长征教育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宋鹰、袁浩卿、深圳市天富信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认购方; 3、刘彦为海云天控股一致行动人之一; 4、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李松峰通过华鑫证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0,114,406股; 2.公司股东李美君通过华泰证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665,805 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本报告期 | 期初/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应收款项融资 | 61,665,287.79 | 30,072,487.79 | 105.06% | 主要系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公司票据结算规模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25,184,172.54 | 18,664,395.75 | 34.93% | 主要系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质保金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265,655.15 | 15,942,373.15 | -60.70% | 主要系本期处置股权投资的影响所致 |
短期借款 | 270,000,000.00 | 150,000,000.00 | 80.00% | 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借款规模所致 |
应付账款 | 93,385,806.18 | 185,949,745.26 | -49.78% | 主要系本期按进度支付项目款项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94,906.31 | 58,128,410.42 | -82.63% |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的影响所致 |
应交税费 | 13,981,880.23 | 28,389,870.21 | -50.75% |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增值税的影响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5,786,421.92 | 11,751,141.63 | 119.44% | 主要系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的影响所致 |
营业收入 | 397,270,870.66 | 305,227,693.82 | 30.16% | 主要系软件云服务收入规模增加的影响所致 |
营业成本 | 233,640,433.04 | 167,652,675.49 | 39.36% | 主要系收入规模的增加的影响所致 |
研发费用 | 40,560,180.04 | 30,276,929.28 | 33.96% | 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832,481.30 | -205,841.91 | 504.43% | 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7,256,581.86 | 2,921,656.15 | 148.37% | 主要系本期增加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收益所致 |
投资收益 | -1,217,212.01 | 9,735,870.91 | -112.50% | 主要系上年同期股权处置收益的影响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6,978,404.67 | -16,543,543.09 | -57.82% | 主要系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的影响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445,749.44 | 2,866,843.62 | 89.96% | 主要系本期部分公司的盈利规模扩大的影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31,355.10 | 9,892,572.80 | -412.67% | 主要系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减少的影响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511,234.53 | 20,577,750.00 | 548.81%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的影响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彦;深圳市普天成润投资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 | 海云天控股、刘彦、普天成润共同承诺,海云天 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90 万元、7,170 万元、9,010 万元和 11,290万元 | 2015年04月17日 | 48个月 | 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未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日对 2018 年度海云天科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于2020年9月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11月18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冻结通知书》,对海云天控股、刘彦名下的相关银行账户、股权和房产予以冻结。截至本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已经进行证据交换,尚未开庭。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310 | 5,910 | 0 |
合计 | 6,310 | 5,91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