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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2日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

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9,573,7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42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0,392,7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181,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57%。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股9,430,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5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0%;反对的股份8,201,3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0%;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刘迎建先生、朱德永先生、刘秋童先生、李志峰先生、王小兰女士、刘成林先生、李远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3.1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2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990.8368%
13.3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4关于提名李志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3.5关于提名王小兰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6关于提名刘成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7关于提名李远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比例(%)
13.1关于提名刘迎建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2 关于提名朱德永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812.9612%
13.3关于提名刘秋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4关于提名李志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5关于提名王小兰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6关于提名刘成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7关于提名李远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杨金观先生、李建伟先生、洪玫女士、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杨金观、李建伟、洪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苏丹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3.8关于提名杨金观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1,365,90690.8367%
13.9关于提名李建伟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10关于提名洪玫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13.11关于提名苏丹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比例(%)
13.8关于提名杨金观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22,25512.9612%
13.9关于提名李建伟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10关于提名洪玫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3.11关于提名苏丹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累积投票制,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王超英女士、江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顾凌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4.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81,365,90290.8367%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4.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81,365,90490.83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名称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比例(%)
14.1 关于提名王超英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22,25112.9611%
14.2 关于提名江婧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222,25312.9612%

1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81,372,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42%;反对的股份8,201,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28,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22%;反对

8,201,1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洪玫女士代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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