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朱德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昌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志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王坤、徐冬坚、王杰、黄磊、侯云、韩锋、杨晶涛、潘慧敏、李兵、周英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周英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马玉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丹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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