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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周家海、陈坚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2021年4月29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收劳务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按市场价格28,0005,087.5015,543.69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按市场价格12,0002,060.369,426.27
其中:浙江传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按市场价格3,500748.800.32
小计--28,0005,087.5015,543.69
向关联 人租赁场 所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房租费、设备费、物管费、水电动力支出按市场价格5,00074.93750.69
小计--5,00074.93750.69
向关联人销售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市场价格34,0006,607.8718,473.71
商品、提供劳务其中: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按市场价格7,0002,071.215,283.59
其中: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按市场价格12,0003,842.908,708.17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物流供应链服务按市场价格3000166.632,119.57
小计--34,0006,607.8718,473.7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收劳务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15,543.6938,000.000.85%59.10%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0-026)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9,426.2722,000.000.51%57.15%
小计-15,543.6938,000.000.85%59.10%
向关联 人租赁 办公场 所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房租费、物管费、水电动力支出750.695,000.004.71%84.99%
小计-750.695,000.004.71%84.99%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8,473.7136,000.000.86%48.68%
其中: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283.598,000.000.25%33.96%
其中: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708.1711,000.000.41%20.83%
其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物流供应链服务2,119.573,500.000.10%29.35%
小计-18,473.7136,000.000.86%48.6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市场行情,调整采购销售策略,致使年初预计数与实际发生产生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冠巨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总资产7,360,701.86万元,净资产2,723,997.29万元,营业收入1,444,402.88万元,净利润47,069.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国际”)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香港中环友邦金融中心28楼

经营范围:销售精细化工产品

2021年第一季度总资产5,639.04万元;净资产:1,459.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08.90万元;净利润:-211.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汇”)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军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308-8室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化工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日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机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的批发、以及上述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广告**(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第一季度总资产6,004.14万元;净资产:690.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20.38万元;净利润:-184.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传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基础设施建设”)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曹才明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民和路939号浙江商会大厦2幢28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总资产3,297.69万元,净资产3,040.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48.80万元,净利润-45.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股份”)

注册资本:81,843.238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经营范围:化学试剂、磷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化工工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与修理改造,压力管道安装与修理改造,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低压成套配电柜制造,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蒸汽的生产、销售,供水(凭许可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详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土壤修复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总资产1,334,043.98万元,净资产763,509.74万元,主营收入377,603.51万元,净利润28,158.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公司)与上述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发生时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含下属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拟暂时按照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暂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度正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和提供运输服务,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进行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一些经营性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通过租赁关联方相关日常办公用地,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日常办公场所。

公司将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我们进行了通报,我们在了解了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且审核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各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原辅材料,并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同时,利用公司自身资源,向关联方合理的提供运输服务业务。另外,公司通过租赁关联方相关日常办公用地,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日常办公场所。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拓展公司物流业务,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董事会 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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