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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9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7元/股。2020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核查: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十二、监事会其他核查意见

1、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2、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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