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以来,尤其是2020年为应对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涉及5G、充电桩等领域的新基建,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新城镇化,以及涉及交通、水利等的重大工程三大领域,基建扩内需的重要作用持续凸显,上游工程机械内在需求持续性预期明显增强,工程机械行业景气确定性拉长。挖掘机是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最核心品类,也是公司中央回转接头和张紧装置的主要应用领域。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行业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挖掘机销量为327,605台,同比增长39%,得益于此,公司2020年订单充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2.15%;营业成本5.26亿元,较去年上升了48.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亿元,较上年上涨了38.72% 。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开展三会运作,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公司于2019年
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发上市申请,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主动沟通并于2020年
月
日成功过会,这是长龄液压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长龄液压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开始,公司董事会必将以此为宝贵契机,继续推动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合作伙伴、员工、社会与股东的多方共赢。
(二)利润分配情况
1、2020年利润分配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170,017,959.7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为227,538,340.46元。母公司单体实现净利润164,275,328.6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07,777,805.72元。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红利润5,840.00万元。
上述方案于2020年6月实施完毕。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0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高端液压部件自动化工艺技改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高端液压部件延伸工艺技改项目的议案》等。
2020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2020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的议案》。
2020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职董事均现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董事会各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有效的表决。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0年3月3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
2020年6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履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完整性、
准确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三、公司2021年的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篇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我国提出“两新一重”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工程机械行业将迎来重大机遇。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科学高效决策各重大事项,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力争实现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