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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4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3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0年3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0年3月23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0年4月2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20年8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2020年10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0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20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经监事会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成员将紧密围绕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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