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第四点说明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飘飘 | 603711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邹勇坚 | 李菁颖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
电话 | 0571-28801027 | 0571-28801027 |
电子信箱 | ir@chinaxpp.com | ir@chinaxpp.com |
品为“香飘飘”品牌杯装奶茶(固体+液体)、“MECO蜜谷”品牌果汁茶、“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液体奶茶。公司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固体+液体)、四川省成都市(固体+液体在建)、天津市(固体+液体)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液体)。公司以“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知名的食品饮料品牌企业”为愿景。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公司成功塑造的“香飘飘”品牌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并于2012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2017年公司开拓即饮板块,推出了“MECO”和“兰芳园”两个全新品牌,通过不同的品牌定位,满足了不同目标消费人群的消费需求。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按性态可分为固体冲泡奶茶、果汁茶类及液体奶茶。固体冲泡奶茶分为经典系、好料系、珍珠系;果汁茶类包括果汁茶、乳酸菌果茶;液体奶茶包括“兰芳园”液体奶茶、“MECO”牛乳茶、“香飘飘”烤奶茶。报告期内,因国内疫情的发展及影响,公司在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步伐,积极推出新的奶茶及饮料产品,主要包括:
1、香飘飘品牌:好料系列推出黑芝麻血糯、烤藜麦薏仁两个新口味、珍珠系列推出香芋双拼、豆乳双拼两个新口味,以及波波珍珠两个口味(桃桃乌龙、黑糖奶红)。
2、MECO品牌:樱桃莓莓果汁茶,缤纷莓莓、百香橙橙、蜜瓜奇异果等三款乳酸菌果茶;
3、兰芳园品牌:樱花季鸳鸯奶茶、海盐芝士鸳鸯奶茶、无糖港式茶走奶茶等产品。
为了加强与目标消费人群的互动,降低产品创新风险,在推出上述新产品时,公司均采取先在公司电商渠道进行测试销售,通过收集目标消费人群的评价及意见,结合产品开发方向对产品加以完善,待产品定型后再在线下铺货试销。报告期内公司新品的不断研发推出,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提升积聚了能量。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及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制订采购计划,安排下达采购订单并追踪入库。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各生产基地的主要原物料由公司总部统一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由供应商按要求送货至工厂并与工厂办理结算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杯装奶茶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经理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经销商实际订单情况调整生产计划,通过实行经销商“一户一码”的政策有力确保了该模式的有效实施。同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严格控制库存,确保产品新鲜度,更符合产品对原材料品质的需求。
在液体奶茶及果汁茶领域,公司投建了全球领先的全自动生产线,工厂生产计划由公司内部产销协调会确认的销售预测数据进行直接指导,该模式下能够在确保库存供应的同时避免出现“压货现象”,最大程度保证产品的新鲜美味。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控制,在产品核心生产环节全部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并进行严格的全生产流程监控。在销售旺季,为确保核心产能的实现,部分简单的组装、包装、拉运及装卸工序公司将进行业务外包。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公司产品实现“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为了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渠道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在积极探索国内市场增长机会的同时,公司亦努力尝试通过自营出口拓展境外市场。目前公司已初步开拓进入了美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境外市场销售占比仍较小。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
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15);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之“饮料制造”行业,其中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饮料制造”行业之“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子类目(行业分类代码C1529)。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冲泡奶茶市场
国内冲泡奶茶经过多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竞争格局已基本稳定。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冲泡奶茶经营企业,2012年至2020年连续9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公司持续积极推出新的产品,顺应了饮料行业年轻化、高端化的趋势,受到消费者好评。2020年10月,香飘飘获得了“速溶茶销售额纪录”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的荣誉称号。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在冲泡奶茶市场的地位得以继续稳固。
(2)液体奶茶市场
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在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资本投入等方面对企业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国内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市场一直是大型饮料企业角逐的市场。
公司的兰芳园“丝袜奶茶”、“港式牛乳茶” “鸳鸯奶茶”等产品,作为定位更高端的奶茶,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已成为液体奶茶市场的重要竞争者之一。
2020年5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摘得第59届Monde Selection(世界质量评鉴大会)银奖;2020年6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斩获International Taste Institute(国际风味评鉴所大赛)二星“顶级美味奖章”,该奖项为2020年中国区饮品类奶茶产品最高奖项。兰芳园及港式奶茶均获得世界美食专家的认可,体现了兰芳园的产品品质及品牌实力。
(3)果汁茶市场
2018年起,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于美味健康的需求,创新推出“MECO”果汁茶,开创出“杯装果汁茶”新品类。“MECO”果汁茶0脂肪、0添加色素,不添加防腐剂和增味剂,果汁含量达到25%,远超我国茶饮料标准(GB/T 21733-2008)所规定的果汁茶5%的最低果汁含量要求,使它区别于市面上的一众果味茶,对标现调水果茶,希望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即饮水果茶。MECO果汁茶凭借其良好的口感及健康的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原有桃桃红柚、泰式青柠、金桔柠檬三个口味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新品,丰富果汁茶的产品矩阵,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使MECO品牌产品线更加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饮料行业,积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冲泡奶茶领导品牌的优势,同时积极开拓以果汁茶类产品为代表的非奶茶类饮品市场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团队优化、差异化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4,737,859,938.11 | 3,915,618,538.94 | 21.00 | 3,339,620,661.23 |
营业收入 | 3,760,849,721.52 | 3,977,995,636.92 | -5.46 | 3,251,089,61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3.15 | 314,699,47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1,135,427.96 | 306,500,511.63 | -1.75 | 281,707,12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 2,838,393,831.87 | 2,534,120,339.13 | 12.01 | 2,215,114,220.48 |
产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53.41 | 613,216,607.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85 | 3.53 | 0.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85 | 3.53 | 0.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3 | 14.70 | 减少1.37个百分点 | 15.26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30,016,348.18 | 561,175,574.19 | 901,641,129.65 | 1,868,016,66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568,691.70 | 21,686,287.27 | 108,372,611.95 | 313,866,125.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8,948,359.09 | -3,578,041.68 | 94,687,786.98 | 298,974,041.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961,943.34 | -257,422,764.34 | 559,132,951.53 | 511,659,272.24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49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6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
(全称) | 内增减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性质 | ||
蒋建琪 | 0 | 235,946,520 | 56.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蒋建斌 | 0 | 36,000,000 | 8.61 | 0 | 质押 | 12,640,000 | 境内自然人 |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4,965,720 | 8.36 | 0 | 质押 | 9,8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陆家华 | 0 | 28,800,000 | 6.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蒋晓莹 | 0 | 18,000,000 | 4.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建峰 | -436,700 | 7,793,300 | 1.86 | 2,711,500 | 质押 | 3,160,000 | 境内自然人 |
王来喜 | 2,228,888 | 2,228,888 | 0.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晓航 | 1,291,900 | 1,291,900 | 0.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胡敏 | 727,470 | 1,155,970 | 0.2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静 | -75,000 | 795,000 | 0.19 | 739,5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夫妻关系,蒋建琪与蒋建斌为兄弟关系,蒋晓莹系蒋建琪与陆家华之女,陆家华担任安徽志周合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陆家华、蒋晓莹及安徽志周合道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084.97万元,同比减少5.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5.63万元,同比增长3.1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