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进展及提供资产抵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抵押权人 | 抵押人 | 合同签署日期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权证信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面积(㎡) | 抵押期限 |
1 | 中国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2月22日 | 18,677.98 | 湖州市创业大道888号房地产 | 湖土国用(2014)第002466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202566、110202558、110202571、110202564、110202582、110202580、110202578、110202561、110202573、110202576、110202568号 | 67,117 | 88,720.53 | 2020年2月22日-2023年2月21日 |
2 |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 | 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 | 2019年8月19日 | 11,681.00 | 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区锦绣大道南段588号房地产 | 温国用(2011)3168号、温房权证监证字第0387275号、第0387274号、第0387273号、第0387272号、第0387271号、第0387270号、第0387269号 | 47,252.50 | 51,743.11 | 2019年7月18日-2021年7月18日 |
3 | 交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12日 | 13,200.00 | 湖州市凤凰西区29-2、29-3地块房产、土地 | 浙(2018)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01号 | 142,877 | 32,811.62 | 2018年6月12日-2021年6月12日 |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抵押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