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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邹勇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邹勇坚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李超楠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超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李超楠女士简历

李超楠女士简历

李超楠女士,198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成本管控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供应链财务部副总监。

李超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8万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超楠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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