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280,8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4,480,284股变更为300,199,4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4,480,284元减至300,199,48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480,284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199,484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4,480,284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0,199,484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