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候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燕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719,029.8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3,962,408.28元。截至年度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50,000.00股,拟以总股本139,9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41,985,000.00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1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新风光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东大会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
SVG | 指 | StaticVar(volt-amperereactive)Generato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也被称为静止无功补偿发生器,采用电力电子技术实现的无功补偿装置,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无功补偿装置。它一般并联于电网中,相当于一个可变的无功电流源,其无功电流可以灵活控制,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无功功率 |
高压变频器 | 指 | 针对1kV及以上高电压环境下运行的电动机而开发的变频器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指 | 也被称为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用于调节地铁机车电网在车辆进出站时所带来的电网扰动,从而起到节约能源、调节机车运行电网品质的作用 |
IGBT | 指 | (InsulatedGateBipolar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
PCS | 指 | PowerConversionSystem(储能变流器),可控制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交流负荷供电。PCS由DC/AC双向变流器、控制单元等构成。PCS控制器通过通讯接收后台控制指令,根据功率指令的符号及大小控制变流器对电池进行充电或放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的调节。PCS控制器可实现对电池的保护性充放电,确保电池运行安全 |
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 指 | PLM是一种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它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 |
的人力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 ||
MES系统 | 指 | MES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ICT | 指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 |
FCT | 指 | (Functional Circuit Test)是对测试目标板(UUT:Unit Under Test)提供模拟的运行环境(激励和负载),使其工作于各种设计状态,从而获取到各个状态的参数来验证UUT的功能好坏的测试方法。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风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indSun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indSun Science &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洪臣 |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72500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725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engguang.com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候磊 | 孙鲁迁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电话 | 0537-7288529 | 0537-7288590 |
传真 | 0537-7212091 | 0537-7212091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info@fengguang.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风光 | 688663 | 不适用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 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吕建幕、尹泽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震、许伟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04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黄强、楼雅青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04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843,936,802.05 | 631,225,763.20 | 33.70 | 532,487,368.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2.09 | 88,653,504.05 |
股东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868,504.91 | 98,686,687.26 | 3.22 | 86,355,621.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93,014.77 | 67,046,737.08 | 86.43 | 25,656,269.51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7,225,569.96 | 482,490,540.11 | 13.42 | 406,651,975.11 |
总资产 | 1,207,084,665.22 | 992,439,825.96 | 21.63 | 830,171,418.08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00 | 2.00 | 0.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00 | 2.00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0.94 | 3.19 | 1.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3 | 23.51 | 减少2.78个百分点 | 24.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9 | 22.20 | 减少2.41个百分点 | 23.4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2 | 4.44 | 减少0.62个百分点 | 3.89 |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6,444,939.39 | 220,565,745.79 | 193,405,858.10 | 343,520,258.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11,001.14 | 33,826,223.07 | 27,894,198.03 | 37,487,60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884,068.24 | 32,784,332.25 | 27,454,772.99 | 34,745,331.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654.33 | 16,557,423.31 | 36,245,813.29 | 72,556,432.5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6,065.12 | 第十一节七、73 | -110,087.39 | 17,651.64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09,073.29 | 第十一节七、35 | 3,093,320.00 | 1,477,02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799.99 | 第十一节七、68 | 543,187.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39,639.18 | 161,000.00 | 1,073,8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5,225.11 | 第十一节七、74、75 | 3,197,130.67 | 134,858.0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849,697.29 | -1,032,672.54 | -405,447.44 | |
合计 | 4,850,524.94 | 5,851,877.74 | 2,297,882.21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36,574.77 | 6,087,241.00 | -8,249,333.77 | 0.00 |
合计 | 14,336,574.77 | 6,087,241.00 | -8,249,333.77 | 0.00 |
平的先进性外,还逐步开发如储能PCS等产品。对外提供SVG、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电力电子设备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的职能包括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执行。供应商管理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主,器件部和品质部为辅的管理模式;采购执行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中心,计划部为首,器件部、品质部、制造部、财务部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采购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按订单生产,低压变频器进行备货生产,产品核心工序均进行自主生产。
4、营销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邀请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基本以国内市场为主,SVG和变频器产品得到了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无功功率补偿的问题由来已久,对无功补偿设备的研究也不断深入。无功补偿装置经历了同步调相机、开关投切电容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这几个阶段。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得到了应用。不同于之前的无功补偿装置,SVG以IGBT为核心器件,通过调节逆变器输出电压的幅值和相位,或者直接控制交流侧电流的幅值和相位,迅速吸收或发出所需的无功功率,实现快速动态调节无功功率的目的;同时具有响应速度更快、低电压工作性能更好、运行安全性能提高、能有效抑制系统的谐波、同等容量下体积更小等优点,越来越受到用户的认可和接受。未来SVG的研发方向是开发高电压等级、更大容量的SVG产品。
2000年以前,国内高压变频器技术与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导。2000年以后,国内企业在高压变频技术上逐渐有了突破,生产制造、工艺流程逐渐完善,产品可靠性稳步提升,产品技术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与国外产品形成了相抗衡的阵势,高压变频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根据智研咨询的统计,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电力、市政、建材、冶金、石化、矿业等高耗能行业,因此高压变频器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变频调速具有调速范围广、调速精度高、动态响应好等优点,在许多需要启动力矩大、调
速精度高、动态响应速度快等复杂工况下,高压变频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具备矢量控制算法和四象限运行等功能的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其通过运用矢量控制及能量回馈技术,具备恒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调速范围宽、快速制动等特点,并且可实现负载制动时能量反馈回电网。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应用于矿井提升机牵引变频、轧机变频传动、船舶驱动以及高速机车主传动等高端领域,能实现电机复杂的精确调速控制,达到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目的。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技术开发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目前国内企业正对高压变频器的以下领域重点研发,如:高压永磁直驱变频控制系统、高压变频多机并联技术、超大容量水冷变频技术等。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能量回馈装置越来越被重视。同时,将直流牵引供电网电压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列车再生制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列车安全运行的保障,并能同时实现列车制动能量的循环利用。这不仅对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新建地铁项目配备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需求大幅增加,促使本行业技术不断发展,主要体现在产品稳定性不断提升;其次是在采用同等规格功率模块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更好的控制效果。国内外现行的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案:电阻耗能型、电容储能型、飞轮储能型和逆变回馈型。逆变回馈型是通过采用电力电子器件构成三相逆变器,将未被相邻列车吸收的再生制动能量逆变至中压侧或者高压侧供电网的其余负载使用。逆变器交流侧与交流电网相连,直流侧与牵引网相连,逆变装置可以通过晶闸管、IGBT等大功率器件实现。此方式可以减小或避免制动电阻投入工作,减小或解决制动电阻带来的温度升高问题,且再生能量可以得到较高的利用,是一种较为经济和环保的方式。相比其他类型能量回馈装置,逆变回馈型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是目前市场的发展方向。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属于电能质量治理装备,是一个新兴行业。国际上本行业的技术领先者是ABB、SIEMENS等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我国无功补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进口替代的过程。公司在高压SVG领域产品类别完善,应用行业广,技术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市场前列。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产品改进和优化设计,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从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靠性综合来看,在行业内逐步成为国内知名、行业认可的高压变频节能和控制设备专业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领军品牌”,生产的变频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十大品牌”、“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公司的“高压提升机变频器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2014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9年12月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742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正式实施。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近年来才逐步应用于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政府项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非常高,采购单位会对投标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因此目前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在国内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占据先发地位,在市场中排名靠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不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同时,公司将推进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体,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弥补公司在研发人员和设备方面的不足,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水平;持续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2021年上市后,将新建研发中心以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研发中心主要聚焦提升现有产品结构、工艺及性能水平,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先进性,围绕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三大类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稳定性,做好产品升级换代工作,同时做好技术预研与新产品开发规划,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19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应用情况 |
1 | 超大规模功率单元级联H桥技术 | 基于超大规模H桥功率单元级联控制技术,在35kV直挂角接大功率SVG产品中,实现了对更多的级联H桥进行可靠控制及电压平衡,并且大幅度缩短了光纤的长度。因此选择成熟度更高的1700V的IGBT比选择昂贵的3300V或4500V的IGBT的更具有成本优势,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2 | 大数据监控和模块化冗余技 | 数据监控可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变化的实时检测,如功率模块的温度信息,保护信息,通讯数据等。主控可以根据每个执行部件的状态调整控制指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术 | 令,也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整理,得出设备的运行趋势,提前预判设备的运行状态,对故障提前预警。单元冗余设计主要是对系统做了冗余备份,特定数量内的单元出现故障不影响整机连续满载运行,是一种确保整机连续运行的有效手段。 | |||
3 | 基于环形光纤技术的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技术 | 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控制技术实现了各个设备之间的有机配合,扩大了整体补偿容量。通过组网方式,可实现无功功率统一按需调配,多台SVG可以稳定运行,且可以自动切换主从运行状态。公司的环形光纤架构的组网方式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在环网内的每一台设备都可以自主运行,都可以根据设定的规则承担主机的作用。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4 | 电网自适应、高性能补偿技术 |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SVG可以辅助稳定电网的电能质量,包括辅助实现高低电压穿越等功能。对于电网特性差以及负荷冲击大的现场如冶金电弧炉现场,公司采用瞬时无功理论、双坐标同步锁相,实现了角接SVG快速无功补偿,负序补偿及高次谐波补偿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5 | SVG的强环境适应性技术 | 未来适应现场盐雾、潮湿、沙尘、温度变化等环境因素,公司采用全密封功率单元方式实现对风冷产品IGBT和电路板的防护。公司采用水冷的方式实现IP等级的提高;采用油冷的方式减小整机体积,提高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6 | 矢量控制技术 | 矢量控制技术通过检测及控制交流电动机定子电流矢量,根据磁场定向原理分别对交流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和转矩电流进行控制,达到控制交流电动机转矩的目的。基于矢量控制技术,可实现启动转矩大,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带负载能力强等性能,可以使电机在低速启动时的输出转矩达到额定转矩的1.5倍。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7 | 振荡抑制技术 | 公司采用自主开发的振荡抑制技术,可以有效地抑制在电机轻载或者空载时,由于死区或机械固有频率振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动,导致系统出现的局部不稳定现象,造成的电流震荡,保证系统稳定性。 | ||||
8 | 多机主从控制技术 | 通过多机主从控制技术,多台变频器之间通过数据总线组成主从控制网络。客户使用时可将任意一台设备设为主机,其他设为从机,实现各变频器的功率平衡和综合控制。本技术适用于对皮带机、摩擦式提升机等进行功率平衡控制以及多机进行并联输出时的功率平衡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9 | 快速飞车启动技术 | 基于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变频器可以在电机旋转过程中切入,进行平稳控制,避免变频器与电机负载间产生电流冲击。典型的应用如下:变频器在受到负载冲击保护后,可以自动复位。此时电机处于旋转状态,变频器自动飞车启动,避免冲击电流,可避免重要场合(如水泥厂高温风机)变频保护停机造成的损失。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可实现变频器在0.1秒之内从保护状态复位并重新带载运行。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0 | 星点漂移技术 | 系统检测到单元出现故障后,可在100μs内将故障单元旁路。执行星点漂移技术,可保持输出线电压平衡,最大程度提高电压利用率。此技术可以保证在一个单元故障后,系统不出现停机的情况,保持正常运行及输出线电压三相平衡。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1 | 工变频无扰切换技术 | 该技术可满足多电机综合控制及大容量电机软启动的需要。使用一台变频器,即可将多个电机全启动并投入工频运行,实现冲击电流小于电机额定电流。避免对电网的冲击,极大减小对电机的机械损伤。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2 | 输出电压自动稳压技术 | 此技术可以保证输入电压波动±10%的情况下,输出电压基本保持不变,波动范围小于±1%。同时对于10kV的设备,通过调整参数,可以输出10kV,6kV,3kV等不同电压等级,进而带载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机。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3 | 故障单元热复位技 | 对于功率单元在运行中发生轻故障,变频器在不停机时可以对故障单元进行旁路;也可对由于负载波动导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术 | 致的单元误动作,在变频器运行中对故障单元进行复位,系统直接将误动作的功率单元投入运行,避免由于单元旁路带来的输出电压能力不够的情况。 | |||
14 | 电网瞬时掉电重启技术 | 在电网电压瞬间跌落至零时,设备可以提供最长60秒的等待时间,在电压恢复后可自动重启。此技术极大提高了公司变频器的电网适应性,对于电网波动,电压闪变,电压短时跌落等情况,变频器可以保证系统不停机,最大程度上保证现场的生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5 | 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及控制技术 | 三电平拓扑结构采用二极管钳位的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可实现高电压逆变输出,且实现良好的输出波形质量。三电平拓扑结构解决了常规低电压功率器件应用在高电压应用场合时耐压不够、电路谐波大及输出电压变化率du/dt大等难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6 | 电压型逆变器电流源控制技术 | 主控采集输出电流作为电流控制的反馈信号,即采用电流闭环控制,可以保证输出电流控制精度和波形质量。逆变器输出呈现电流源特性,受负载影响小,能较好适合单元并联以达到容量扩展,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如何连接电压源负载的难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7 | 逆变单元并联技术 | 对于大功率设备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单元设计,多个功率单元并联的形式。各单元独立控制,互为冗余,即使部分单元出现故障,其余逆变单元可以正常工作,进一步提高装置运行的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8 | 逆变器并网技术 | 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连接电压源型负载时产生冲击的难题。在逆变器工作并向电网回馈能量时,控制系统首先使逆变器零电流与电网建立联通,再控制逆变器输出电流。不仅降低了对电网的冲击,且降低了对功率器件的电流应力,有利于提高逆变器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9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解决了地铁列车制动能量吸收的难题,并解决了传统吸收方式耗能的问题。当车辆再生电制动且制动能量不能被其它车辆或用电设备消耗时,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根据直流母线电压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的变化自动调节逆变单元的输出电流大小,将该部分能量逆变为与电网电压同频、同相的交流电送回电网。根据再生制动时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状况调节逆变器的输出功率大小,将直流母线电压恒定在某一设定值范围内。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2 项,软件著作权3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6 | 3 | 76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27 | 32 | 160 | 14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7 | 17 |
软件著作权 | 8 | 3 | 52 | 51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1 | 38 | 305 | 240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14.9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14.9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2 | 4.44 | 下降0.6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 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中低压防爆变频器研制 | 640.00 | 274.37 | 687.14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防爆型中低压变频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补齐中低压变频器产品系列,提升产品竞争力 |
2 | 中低压防爆SVG研制 | 650.00 | 278.12 | 489.15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防爆型中低压SVG产品 | 国内先进水平 | 补齐中低压SVG产品系列,提升产品竞争力 |
3 | 高压防爆SVG研制 | 750.00 | 262.72 | 741.33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软件著作权 | 研发防爆型高压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完善高压防爆SVG产品系列,提升产品竞争力 |
4 | 轨道交通能量双向流动关键技术装备研制 | 700.00 | 266.01 | 588.96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轨道交通双向变流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在城市轨道行业竞争力 |
5 | 直挂式储能PCS产品研制 | 920.00 | 460.16 | 460.16 | 初样阶段 ,专利,软件著作权 | 研发直挂式储能PCS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涉足春能行业,满足公司多样化发展需求 |
6 | 高压油冷式SVG研制 | 720.00 | 241.17 | 241.17 | 初样阶段,专利,软件著作权 | 研发高压油冷式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7 | 高压水冷式变频器研发 | 760.00 | 413.93 | 413.93 | 初样阶段 ,专利 | 研发高压水冷式变频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8 | 高压SVG产品性能提升研发 | 890.00 | 175.7 | 175.7 | 初样阶段,专利,软件著作权 | 提升高压SVG产品性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9 | 高性能能馈变流器研发 | 450.00 | 89.78 | 89.78 | 初样阶段,专利 | 研发高性能能馈变流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10 | 高防护等级SVG产品研制 | 780.00 | 247.73 | 247.73 | 初样阶段,专利 | 开发高防护等级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合计 | / | 7,260 | 2,709.69 | 4,135.05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2 | 10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6.14 | 22.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028.92 | 1,804.9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37 | 17.0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 | 0.76 |
硕士 | 33 | 25.00 |
本科 | 75 | 56.82 |
专科 | 15 | 11.36 |
专科以下 | 8 | 6.06 |
合计 | 132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48 | 36.36 |
31-40 | 55 | 41.67 |
41-50 | 25 | 18.94 |
50岁以上 | 4 | 3.03 |
合计 | 132 | 100 |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万元) | 上年度末 (万元) | 异动率(%) | 异动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906.95 | 13,056.29 | 52.47 | 主要系销售增长,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
应收票据 | 15,388.49 | 11,439.08 | 34.53 | 主要系销售增长,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08.72 | 1,433.66 | -57.54 | 主要系期末应收票据中信用级别高的票据金额占比降低所致。 |
预付款项 | 332.65 | 274.15 | 21.34 | 主要采购设备和原材料预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5.99 | 902.81 | 57.95 | 主要系待认证进项税款和预付IPO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8.03 | 658.02 | 13.68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技攻关项目暨第四代核反应堆——10兆瓦高温气冷堆氦气直接透平循环发电系统;研发的“500kW超导储能逆变器及其与电网切换系统”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电工所“863”项目“超导储能系统”;研发的“等离子体垂直位移快速控制电源”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EAST核聚变试验装置”;研发的“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应用于国家“863”计划课题“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公司与山东大学等单位联合承担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已通过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初评,公司在该奖项的主要完成单位中排名第二位。公司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具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持续跟踪前沿技术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并改善工艺流程,以产品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和专业化售后服务能力赢得市场。同时,公司历来重视招揽人才、培养人才,并通过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在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留住人才,团队有很强的凝聚力。
2、技术优势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拥有授权专利138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1项。相关产品先后获得了4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2项国家火炬计划,1项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参与了3项国家“863”计划产品研制、2项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1项国家重大科学工程装备的研制。公司是变频调速器国家标准起草审定单位,参与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和《1kV及以上不超过35kV的通用变频调速设备》等标准的起草,作为第二执笔单位参与了SVG的团体标准《中压链式静止无功发生器》,牵头制定了轨道交通的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公司所属行业技术创新壁垒较高。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产品技术领域积累了多项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并利用核心技术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发了多项产品。
3、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通过十几年的工艺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了模块化的生产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缩短了产品交货周期。为能够与战略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及利用产品质量吸引新客户,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和良好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市场客户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公司参与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
公司生产的“风光牌变频器”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公司注册商标“FG及图”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公司具有显著的质量和品牌优势。
4、管理和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长期从事SVG、变频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市场状况、技术发展前沿具有深刻的理解和前瞻性的把握。公司绝大多数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均在公司任职10年以上,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
5、专业化营销和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公司整体营销工作。营销中心下设变频器事业部、电能质量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煤矿事业部。营销中心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中枢,下辖六大销售片区,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销售人员多数具有技术背景,熟悉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和相关安装调试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和捕捉客户的业务需求,并充分推介和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专业咨询。
公司设有用户服务中心部门,专业从事公司产品的售前咨询、售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全国六大销售区域常驻技术支持人员,并设销售服务电话专线,以及时满足客户的设备检测、维修等不同需求。技术支持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均需要接受公司业务专家培训,以达到一定的专业能力要求。公司对完成销售的产品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检,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公司实行统一的售后服务,保证客户的售后需求。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发展压力,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393.68万元,同比增长33.70%;实现净利润10,671.90万元,同比增长2.09%。与此同时,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审核,为公司成功登陆科创板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在疫情防控、技术创新、经营管控创效、人才招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公司的有序经营和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2020年公司有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新高
2.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报告期内,产业园二期项目暨募投建设项目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厂房主体建设已经完工,为2021年达产达效奠定基础。
3.品牌形象得到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选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
4.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2020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加强对外技术合作。与华电科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储能示范项目,为未来推广储能打下坚实基础;公司申报的电能质量装备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入选2020年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获批山东省轨道交通牵引与控制工程实验室;入选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名单。
5.经营管控创效成效明显。报告期内,通过实施降本增效、创新创效工作措施实现创收。完善了OA办公系统,提高管理与审批效率;合理优化公司税负结构,积极争取各类国家及政府扶持性资金支持,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6.人才招引实效呈现。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吸引人才的最佳时机,利用线上线下方式+猎头公司全方位推进人才招引,通过“优才计划”加大人才招聘力度,先后引入包括1名博士在内的78名新员工加入,随着“985”“211”高校人才的加盟,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得到丰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蓄积了人才。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优化完善部分职能和机构设置,规范了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人才引进、培训及激励、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强化,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让投资者对公司及公司业务有深入的了解。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的风险
我国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生产工艺发展迅速,具有生产技术不断更新的特点。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客户将对公司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研发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则面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2、技术研发人员短缺风险
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属于电力电子装备行业范畴,该行业具有技术、人才和资金密集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加强研发人员激励和保障,在行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环境下将面临优秀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目前行业内高层次技术人员相对缺乏,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调整,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果不能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公司将面临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员短缺的风险。
3、技术泄密风险
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或出现重大疏忽等行为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若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项目合同延期风险
光伏电站、风电站的施工计划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延后,从而影响客户接收公司产品的时间。新能源电站多位于山地或沿海,更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靠近人口居住区,征地阻力大;大多数为山地项目,道路条件差,对风电设备这样超大件设备的运输构成一定难度。因此容易发生因场地整理、交通运输、甚至天气原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期,从而导
致合同履行时间拉长。当出现合同履行延期时,会导致公司不能及时确认收入,影响资金周转和销售收入计划的实现。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属于通用电力电子设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未来行业内爆发价格战,可能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变压器、IGBT、电容、壳体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在主要产品成本中的占比在90%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IGBT和芯片主要采用国外品牌,虽然国内已有部分企业研发并生产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且近年来技术进步较大,但市场上用户对国产品牌的认可度不如进口品牌。如爆发贸易战或其他突发事件,国外品牌供应商不能保证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的持续供应,或大幅提高供货价格,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新产品新技术发生对公司产品的替代、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行业产业政策等出现重大变化、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行业竞争加剧或融资成本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甚至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50%以上。
5、业绩受下游光伏、风电行业补贴政策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高压SVG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电站、风力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风电行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光伏与风电行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公司SVG产品的需求量。作为新兴能源,光伏、风电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都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因此,近年来光伏与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国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光伏、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而光伏风电行业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则光伏和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高压SVG产品的需求。
6、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
公司高压SVG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冶金等行业,高压变频器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矿业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政策(如宏观经济、能源、节能环保、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等)的较大影响。“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
公司一方面做大做强自身业务,紧紧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不排除未来由宏观经济波动,尤其行业政策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密不可分,均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的增长,公司将依托各项优势勤练内功,争取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经营环境和政策的变化,一方面积极快速的处理与应对其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一方面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及时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节能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企业为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煤炭、冶金等传统企业。下游企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关,若下游企业减少项目投入,则会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国2020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较去年同期下降6.8%,若国内经济不能及时复苏,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2、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高压SVG与高压变频器均为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设备,相关产品的需求与全社会用电量呈正相关。自2013年起,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需求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全社会用电增速从2013年的7.5%下降到2015年
的0.5%,创过去四十年电力消费年增速的新低。2016年由于实体经济运行趋稳,2016至2019年全年用电量保持稳定增长,各年增速分别为5.01%、6.6%、8.5%、4.5%。虽然近几年国内电力需求明显回升,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的特征。若未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或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型,则社会电力消费的增速也将下滑,导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对于发电设备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力电子设备市场发展势头良好。虽然该行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是新的企业仍在源源不断的进入。随着行业内企业数量的增加,厂商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品同质化现象逐步显现。如果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提升研发实力、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品质、开拓新市场、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393.68万元,同比增加3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1.90万元,同比增加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86.85万元,同比增加 3.2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43,936,802.05 | 631,225,763.20 | 33.70 |
营业成本 | 569,472,275.22 | 380,023,864.11 | 49.85 |
销售费用 | 90,134,931.93 | 76,976,606.87 | 17.09 |
管理费用 | 37,757,939.95 | 32,764,769.27 | 15.24 |
研发费用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14.99 |
财务费用 | 391,401.79 | 380,501.62 | 2.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93,014.77 | 67,046,737.08 | 86.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87.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80,854.18 | -18,123,201.25 | -356.77 |
2、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9.80%,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公司高压SVG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水冷大功率机型销售比例增加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6.43%,主要系销售增长,同时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4、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7.01%,主要系报告期储能PCS项目建设和购置生产及研发设备所致;
5、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56.7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现金股利和银行承兑保证金增加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393.68万元,同比增长33.70%,营业成本 56,947.22 万元,同比增长 49.8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83,775.58 万元,同比增长 34.42%,主要系高压SVG和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两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主营业务成本 56,739.82 万元,同比增长
51.12%,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及高压SVG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水冷大功率机型销售比例增加导致成本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风电 | 265,297,969.36 | 199,196,336.85 | 24.92 | 257.25 | 272.69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
光伏 | 192,602,490.52 | 136,350,705.21 | 29.21 | -5.46 | 12.18 | 减少11.33个百分点 | ||||||
其他 | 379,855,345.68 | 231,851,183.87 | 38.96 | 10.03 | 15.66 | 减少2.97个百分点 | ||||||
总计 | 837,755,805.56 | 567,398,225.93 | 32.27 | 34.42 | 51.12 | 减少7.4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高压SVG | 558,642,861.01 | 398,623,894.94 | 28.64 | 65.58 | 90.80 | 减少9.43个百分点 |
低压SVG | 475,901.34 | 237,912.57 | 50.01 | -82.74 | -85.66 | 增加10.17个百分点 |
高压变频器 | 187,958,756.36 | 122,381,452.92 | 34.89 | -4.63 | 1.47 | 减少3.91个百分点 |
中低压变频器 | 3,273,864.06 | 2,790,056.71 | 14.78 | -35.67 | -25.72 | 减少11.41个百分点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51,067,566.81 | 31,950,248.10 | 37.44 | 54.63 | 52.79 | 增加0.75个百分点 |
合同能源管理 | 2,798,778.89 | 1,383,541.29 | 50.57 | 3.02 | 62.76 | 减少18.14个百分点 |
电源产品 | 5,172,606.77 | 2,070,658.72 | 59.97 | -67.37 | -74.35 | 增加10.90个百分点 |
其他 | 28,365,470.32 | 7,960,460.68 | 71.94 | -3.29 | -25.43 | 增加8.33个百分点 |
合计 | 837,755,805.56 | 567,398,225.93 | 32.27 | 34.42 | 51.12 | 减少7.4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18,870,078.19 | 11,823,583.06 | 37.34 | -14.34 | -14.44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华北 | 163,158,879.52 | 114,114,603.26 | 30.06 | -12.96 | 1.15 | 减少9.76个百分点 |
华东 | 365,217,285.65 | 244,433,589.30 | 33.07 | 57.84 | 78.56 | 减少7.77个百分点 |
华南 | 21,064,538.06 | 15,306,688.35 | 27.33 | 84.34 | 105.03 | 减少7.33个 |
百分点 | ||||||
华中 | 120,907,989.36 | 78,604,770.32 | 34.99 | 25.67 | 38.70 | 减少6.11个百分点 |
西北 | 113,258,719.38 | 79,420,047.74 | 29.88 | 110.03 | 130.44 | 减少6.21个百分点 |
西南 | 35,278,315.40 | 23,694,943.90 | 32.83 | 69.60 | 77.72 | 减少3.07个百分点 |
合计 | 837,755,805.56 | 567,398,225.93 | 32.27 | 34.42 | 51.12 | 减少7.48个百分点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高压变频器 | 台 | 995 | 934 | 16 | 6.99 | 6.38 | -20.00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台 | 785 | 795 | 11 | 14.77 | 19.19 | 266.67 |
再生制动能量回馈吸收 | 台 | 41 | 45 | 8 | -30.51 | 45.16 | 不适用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风电 | 直接材料 | 194,084,190.10 | 97.43 | 52,014,197.10 | 97.32 | 273.14 | |
人工成本 | 2,983,821.92 | 1.50 | 935,800.09 | 1.75 | 218.85 | ||
制造费用 | 2,128,324.84 | 1.07 | 498,297.10 | 0.93 | 327.12 | ||
光伏 | 直接材料 | 132,196,703.71 | 96.95 | 116,855,112.85 | 96.14 | 13.13 | |
人工成本 | 2,498,507.53 | 1.83 | 3,257,542.08 | 2.68 | -23.30 | ||
制造费用 | 1,655,493.97 | 1.21 | 1,437,496.90 | 1.18 | 15.17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213,723,598.26 | 92.18 | 187,301,376.93 | 93.44 | 14.11 | |
人工成本 | 6,845,358.02 | 2.95 | 6,591,423.96 | 3.29 | 3.85 | ||
制造费用 | 11,282,227.59 | 4.87 | 6,568,040.37 | 3.28 | 71.77 | ||
合计 | 567,398,225.93 | 375,459,287.38 | 51.1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高压SVG | 直接材料 | 387,186,011.94 | 97.04 | 201,653,967.07 | 96.52 | 92.01 | |
人工成本 | 6,946,385.77 | 1.74 | 5,051,885.48 | 2.42 | 37.50 | ||
制造费用 | 4,882,653.44 | 1.22 | 2,221,713.10 | 1.06 | 119.77 | ||
低压SVG | 直接材料 | 227,128.42 | 95.47 | 1,482,429.49 | 89.36 | -84.68 | |
人工成本 | 8,108.88 | 3.41 | 101,260.40 | 6.10 | -91.99 |
制造费用 | 2,675.27 | 1.12 | 75,194.60 | 4.53 | -96.44 | |
高压变频器 | 直接材料 | 116,449,898.28 | 95.15 | 115,068,465.68 | 95.41 | 1.20 |
人工成本 | 3,412,431.90 | 2.79 | 3,905,085.64 | 3.24 | -12.62 | |
制造费用 | 2,519,122.75 | 2.06 | 1,633,893.67 | 1.35 | 54.18 | |
中低压变频器 | 直接材料 | 1,776,557.67 | 68.72 | 2,982,875.50 | 79.41 | -40.44 |
人工成本 | 611,454.12 | 23.65 | 536,667.33 | 14.29 | 13.94 | |
制造费用 | 197,029.97 | 7.62 | 236,757.00 | 6.30 | -16.78 |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直接材料 | 24,086,919.95 | 75.39 | 17,100,775.80 | 81.78 | 40.85 |
人工成本 | 775,311.06 | 2.43 | 553,070.27 | 2.64 | 40.18 | |
制造费用 | 7,088,017.09 | 22.18 | 3,257,689.57 | 15.58 | 117.58 | |
合同能源管理 | 直接材料 | 1,197,400.03 | 100.00 | 850,033.67 | 100.00 | 40.87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制造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电源产品 | 直接材料 | 1,816,531.73 | 87.73 | 7,503,317.14 | 92.95 | -75.79 |
人工成本 | 158,574.89 | 7.66 | 433,514.97 | 5.37 | -63.42 | |
制造费用 | 95,552.10 | 4.61 | 135,876.28 | 1.68 | -29.68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7,211,820.61 | 90.60 | 10,378,856.20 | 97.23 | -30.51 |
人工成本 | 415,420.84 | 5.22 | 203,282.05 | 1.90 | 104.36 | |
制造费用 | 333,219.23 | 4.19 | 92,676.48 | 0.87 | 259.55 | |
合计 | 567,398,225.93 | 375,459,287.38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914.88 | 3.48 |
2 | 第二名 | 2,302.18 | 2.75 |
3 | 第三名 | 2,089.53 | 2.49 |
4 | 第四名 | 1,637.52 | 1.96 |
5 | 第五名 | 1,532.83 | 1.83 |
合计 | / | 10,476.94 | 12.5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500.56 | 8.21 |
2 | 第二名 | 4,149.15 | 7.57 |
3 | 第三名 | 3,717.84 | 6.78 |
4 | 第四名 | 2,970.41 | 5.42 |
5 | 第五名 | 2,255.75 | 4.12 |
合计 | / | 17,593.70 | 32.10 |
费用项目构成 | 本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0,134,931.93 | 76,976,606.87 | 17.09 |
管理费用 | 37,757,939.95 | 32,764,769.27 | 15.24 |
研发费用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14.99 |
财务费用 | 391,401.79 | 380,501.62 | 2.86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93,014.77 | 67,046,737.08 | 86.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87.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80,854.18 | -18,123,201.25 | -356.77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9,069,544.37 | 16.49 | 130,562,891.71 | 13.16 | 52.47 | 主要系销售增长和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
应收票据 | 153,884,894.14 | 12.75 | 114,390,811.54 | 11.53 | 34.53 | 主要系销售增长和加大回款力度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087,241.00 | 0.50 | 14,336,574.77 | 1.44 | -57.54 | 主要系期末的应收票据中信用级别高的票据占比降低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59,921.19 | 1.18 | 9,028,148.80 | 0.91 | 57.95 | 主系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付IPO费用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9,777,447.11 | 0.81 | 2,514,008.91 | 0.25 | 288.92 | 主要系增加储能PCS项目建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22,786.19 | 0.21 | 0.00 | 0.00 | - | 主要系新增加预付工程款及软件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99,000,000.00 | 8.20 | 19,189,000.00 | 1.93 | 415.92 | 主要系公司为加大对 资金的利用,向供应 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所致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93,230,759.05 | 9.39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本项目转至合同负债所致。 |
合同负债 | 70,632,667.66 | 5.85 | 0.00 | 0.00 | - | 主要系本期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将预收账款转至本项目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276,266.19 | 9.72 | 69,616,838.41 | 7.01 | 68.46 | 主要系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盈余公积 | 39,954,282.94 | 3.31 | 29,256,911.56 | 2.95 | 36.56 |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8,439,685.73 | 保函保证金及利息 |
固定资产 | 68,816,927.19 | 银行借款抵押(房屋建筑屋) |
无形资产 | 15,711,491.83 | 银行借款抵押(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22,968,104.75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6,087,241.00 | 14,336,574.77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 500 | 100% | 510.72 | 508.15 | 21.95 | -40.94 | -39.32 |
产品技术发展趋势,主要向智能化、高性能、高可靠性、大功率、免维护方向发展。开发更高电压等级、更大容量的SVG产品,也是行业发展和市场推广的需要。
2、高压变频器行业格局和趋势
近几年来,凭借较低的成本、灵活的市场营销以及不断提升的技术水平,以新风光为代表的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自主研制的超大容量高压变频器已成为强有力进口替代产品。根据中国工控网出具的《2020中国中高压通用变频器市场研究报告》,目前国产高压变频器市场占有率已超过60%。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技术开发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目前国内企业正对高压变频器的以下领域重点研发,如:高压永磁直驱变频控制系统、高压变频多机并联技术、超大容量水冷变频技术等。随着中国产业升级持续推进,传统重工业行业产业结构仍处于调整期,工业领域的市场需求逐渐趋于新的平衡,行业升级改造、产能优化仍在持续,进而带动中高压通用变频器市场需求,且未来改造项目仍然是主流,新增项目逐渐减少。电力中火电行业迎来拐点,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增长强劲。冶金行业产能置换、超低排放改造仍为发展重点。石油和石化、化工行业将持续稳定增长。
3、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格局和趋势
基于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招标信息,2019年中国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市场招标规模为200套。随着我国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不断进行,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
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已建成城轨7715公里,到2050年将建成13000公里以上。大量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为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丰富产品品类,扩充产品类别,增强研发实力,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坚持不懈的进行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新技术研发,坚持以电力电子设备为基础,在行业内不断深耕细作,通过电力电子设备将能源的发、输、变、配等环节链接在一起,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开拓销售渠道,利用技术与价格优势,开拓国际市场。争取不断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电力电子设备供应商,成为自动化控制产品和电能质量治理行业的龙头企业。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拓展及营销计划
凭细分领域取得了较高市场份额,与多家全球五百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步扩大了与国家电投、中国华电、中国华能等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规模,核心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客户集中风险有效降低。2021年,为应对日渐激烈的行业竞争并分散经营风险,公司将围绕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核心客户群,大力推进市场拓展计划,巩固已有优势区域,培育新兴领域,优化市场布局。公司将坚持不懈地做电力电子产品新技术研发,坚持电力电子装备为基础并持续不断深耕细作,通过电力电子装备把能源的发、输、变、配等环节全部链接在一起,并能自由的分断与接入,努力做各行各业的能源“路由器”。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丰富产品线,增强研发实力,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高度关注政府支持、行业发展迅速、技术创新带来的各领域发展机会,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并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提供更加优质的销售支持和客户服务;赋能营销网络本地化服务网点,提升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和本地化服务能力,秉承“服务无处不在,客户永远第一”的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相关产品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并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2、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持续提升和优化研发管理流程体系,打造技术与产品研发的快车道,实现新产品的快速发布;进一步打造人才梯队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建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测试体系、工程技术应用分工合作,以技术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前瞻性技术研究力度,加强软件、结构仿真技术应用,加快技术实验室的建设。
通过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加快研发技术知识库搭建,加强项目管理能力,提升工艺管理,加大各自信息化系统的集成力度,用以提高产品研发与技术转化率。 形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立体研发体系,快速推进济南研发中心的发展。采用导师制加强新进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加强新型市场能力建设,特别是储能市场的开发,通过技术交流与客户需求分析,以技术驱动市场发展,以市场驱动技术研发,快速准确响应市场发展。公司也将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合作研发新型的电力电子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力度,提高创新知识成果的市场转化速度,提升技术研发实力。
建立建全技术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提升设计开发速度和产品交付能力,标准交付流程可以高效实现客户价值增值,加强主动服务能力,这是公司赢得持续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立足之本。2021年,公司针对既有产品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同步推进自动化建设的实施推进与MES系统部署,重点推进模块化作业岛,生产线自动化建设,自动检测工装实施。AGV小车投运,线束自动加工,电缆裁切,自动涂覆工作投产,ICT、FCT升级,上料,下线设备投产等实现以设备换人,大大提升了生产效率。
以客户需求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技术管理为抓手,全力打造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产品性能,优化体系建设,深入前沿技术,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产能扩充计划
聚力培育电力电子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实现智能技术、智能制造、智能服务等,全力以赴打造国内“电力电子智造谷”。着力提升生产基地数字化能力,赋能效率提升和精细管理。在十万级防静电车间的优势基础上扎实推进智能制造工作,2021年,将启用产业园4#车间、加快自动化工作进程、扎实推进MES系统上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以实现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内产能的扩充。加快推进柔性生产和数字化管理的对标,通过实现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公司的生产优势,进一步扩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生产能力。
4、人才培养及人才扩充计划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强企”战略,2021年以“优才计划”引进为重点抓手,积极引入高端研发人才,加快形成适应公司发展的人才群体和梯队,提高公司人才整体素质。加强对标管理,建立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集培训、考核、使用、待遇、发展一体化的人才培养考核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整体重点是以干部管理和干部梯队建设为切入点,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在梳理组织架构、职位职级体系基础上,有效为业务部门解决问题,助力公司战略成功,让人尽其才,人才增值。
人才储备方面:通过多种招聘渠道及“优才计划”的引进,优化人员招聘与配置,为不同岗位提供继任人和满足调整内部治理架构及人才机构的需求。在技术、营销和管理三条线分别引入高端人才,提升公司发展后劲。
绩效管理方面:用好内部“激励、奖励机制”,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灵活薪酬分配体系;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人岗匹配”评价机制。建立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薪酬与福利方面:完善薪酬体系和工作评价体系,公司通过提高人效,努力提高人员薪酬竞争力,在绩效管理做扎实的基础上,做好价值分配,鲜明激励;
员工的培训培养方面:探索灵活高效的培训模式。深化校企合作,突出培训实效,培养实干人才,积极鼓励员工学历进修及技能提升。着重在管理干部职业生涯规划制,应届生的青苗培养计划制,内训师队伍阶梯化等方面加强培训,同时加强对业务骨干和营销团队的培训和建设,形成多渠道的培训培养体系。
5、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公司为确保稳健发展、持续经营,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创新,在内部控制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
公司不断完善沟通机制:在确立公司的长短期发展方向以及建立公司的绩效目标过程中,公司领导通过双向沟通方式与员工、经销商、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就公司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绩效目标进行沟通。
公司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在鼓励创新方面,从激励机制上予以引导、在制度上予以保障。公司高层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创新评定机构,制订管理办法,对创新项目进行评定奖励,从而鼓励全员进行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例如出台《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内部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的奖励规定》、《品控中心专检激励管理办法》等制度,鼓励员工通过合理化建议、QC小组活动以及小改小革等多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活动,实现员工自身价值。
公司不断完善快速反应的运行机制。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不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从而达到缩短产品的开发周期、制造周期和用户服务时空距离,最终达到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根据战略规划进行战略目标分解,形成公司级、中心级、部门级三级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按照工作实际进行不断完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公司积极调整薪酬机制,根据“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并针对不同岗位、业务、层次人才,建立差异化人才薪酬机制。公司薪酬分配必须合理,使那些真正为企业作出贡献的人才得到合理的回报,企业才能具有持续的活力。公司通过对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的不断完善,确保公司战略落地,有效实现了个人绩效对组织绩效的支撑。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明确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股利分配原则、股利的分配形式、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2)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3)股利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4)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719,029.8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3,962,408.28元。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50,000.00股,拟以总股本139,9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41,985,000.00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3.00 | 0 | 41,985,000.00 | 106,719,029.85 | 39.34 |
2019年 | 0 | 4.00 | 0 | 41,984,000.00 | 104,538,565.00 | 40.16 |
2018年 | 0 | 3.50 | 0 | 28,700,000.00 | 88,653,504.85 | 32.37 |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4.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将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新增股份仍适用该等承诺。4.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以下规则:(1)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3)遵守《中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何洪臣、胡顺全、尹彭飞、李瑞来、方汉学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5.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对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平潭利恒、英飞尼迪、和光方圆、济宁博创和自然人股东许琳等26人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为公司大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5)、(6)点的规定;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开元控股持有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70%。5.减持期限及公告:公司作为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平潭利恒、和光方圆、济宁博创和自然人股东许琳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英飞尼迪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且经公司书面告知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督促公司及有稳定股价责任的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对对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可以回购公司股份。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和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发行人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企业承诺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且公司存在过错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及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在有赔偿责任时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得转让。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 | 1.我们已经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我们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3.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且由发行人告知后督促发行人或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由发行人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1.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一直坚持提升公司实力,紧跟市场需求,继续在新技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业务技术水平。通过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品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加大市场开拓公司将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和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寻求更多合作伙伴。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国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内业务的覆盖面,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3.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营销服务等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5.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6.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7.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既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任何情形下,本企业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本企业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企业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企业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9.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企业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3)本企业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4)如因本企业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的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和本人持股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以及50%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本公司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企业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发行人直接控股 | 发行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也不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且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在本人从发行人离职后两年内,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间接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或日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并经我方认可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因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 |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并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自违反承诺之日起,本人自愿同意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人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 |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预收款项 | 93,230,759.05 | 93,134,370.28 | ||
合同负债 | 93,230,759.05 | 93,134,370.28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三年 |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保荐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根据《公司法》规定,专门制定了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制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交流会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投资者关系,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为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针对2020年的新冠疫情,公司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的工作机制,给员工发放防护口罩,定时消毒,发放防护工作补助,疫情期间为无法来工作的员工发放生活补助。
2020年公司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用工政策,2020年开始为员工交纳企业年金,增加了员工的退休保障。注重员工的培养与发展计划,基于人才战略和岗位要求,系统分类制定培训课程,组织专项技术、技能培训。除此以外,公司积极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员工之间沟通和友谊,增强团队的凝聚力,营造活力、健康的工作氛围,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和发展。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付款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明确了采购及付款管理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推动科学理性采购,保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时供给。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给予客户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增值服务,巩固并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视客户为合作伙伴,充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质量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已通过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自愿性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经过多年的技术设计及应用经验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从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生产过程及现场服务过程等进行全过程管控,能够有效指导各部门按体系开展产品研发及各过程质量控制。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也十分注重服务体系的建设,选拔技术全面的优秀人员派驻各区域,目前已在全国各省份长期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区域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媒体、投资人、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致力于建立良好、互信、互动的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管理,提升公司公共关系透明度。2020年,面对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公司严格落实国家防疫安全要求,为员工提供充足的防疫物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护知识宣教,在科学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时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公司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按时、足额发放薪资,履行企业社会主体责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设立“山东大学新风光奖学金”,与济宁市汶上县第一中学签订捐赠协议,设立“汶上一中新风光助学金”,用于鼓励优秀学子努力进取,帮助寒门学子圆梦未来。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0 | 53,529,600.00 | 51 | 53,529,600.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286,080.00 | 9.8 | 10,286,080.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何洪臣 | 0 | 8,884,416.00 | 8.4646 | 8,884,416.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7,740,275.00 | 7.3745 | 7,740,275.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0 | 5,186,176.00 | 4.9411 | 5,186,176.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928,640.00 | 1.8375 | 1,928,640.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28,640.00 | 1.8375 | 1,928,640.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04,800.00 | 1.7195 | 1,804,800.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许琳 | 0 | 1,066,624.00 | 1.0162 | 1,066,624.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程绪东 | 0 | 1,054,323.00 | 1.0045 | 1,054,323.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00 | 2024-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
2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286,080.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3 | 何洪臣 | 8,884,416.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4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740,275.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5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5,186,176.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6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28,640.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7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28,640.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8 |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800.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9 | 许琳 | 1,066,624.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10 | 程绪东 | 1,054,323.00 | 2022-04-13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00 | 0 | 53,529,600.00 | 51 |
2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286,080.00 | 0 | 10,286,080.00 | 9.8 |
3 | 何洪臣 | 8,884,416.00 | 0 | 8,884,416.00 | 8.4646 |
4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740,275.00 | 0 | 7,740,275.00 | 7.3745 |
5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5,186,176.00 | 0 | 5,186,176.00 | 4.9411 |
6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 | 1,928,640.00 | 0 | 1,928,640.00 | 1.8375 |
限合伙) | |||||
7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28,640.00 | 0 | 1,928,640.00 | 1.8375 |
8 |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800.00 | 0 | 1,804,800.00 | 1.7195 |
9 | 许琳 | 1,066,624.00 | 0 | 1,066,624.00 | 1.0162 |
10 | 程绪东 | 1,054,323.00 | 0 | 1,054,323.00 | 1.0045 |
合计 | / | 93,409,574.00 | 0 | 93,409,574.00 | /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749,500.00 | 2023年4月13日 | 0 | 0 |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749,500.00 | 2023年4月13日 | 0 | 0 |
名称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宋华 |
成立日期 | 2011年9月3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主要对各子公司进行股权管理,未实际开展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 无 |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何洪臣 | 董事长 | 是 | 男 | 58 | 2018-4-3 | 至今 | 8,884,416.00 | 8,884,416.00 | 0 | - | 91.76 | 否 |
候磊 | 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否 | 男 | 53 | 2018-4-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83.95 | 否 |
徐卫龙 | 董事 | 否 | 男 | 59 | 2018-4-3 | 至今 | 925,747.00 | 925,747.00 | 0 | - | 64.44 | 否 |
王传雨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否 | 男 | 51 | 2018-4-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83.85 | 否 |
刘海涛 | 董事 | 否 | 男 | 49 | 2018-4-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0.00 | 是 |
张利 | 董事 | 否 | 男 | 43 | 2018-4-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0.00 | 是 |
李田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49 | 2019-12-2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6.00 | 否 |
杨耕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64 | 2019-12-2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6.00 | 否 |
张咏梅 | 独立董事 | 否 | 女 | 52 | 2020-8-19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2.21 | 否 |
李晓 | 监事会主 | 否 | 男 | 53 | 2018-4-3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0.00 | 否 |
席 | ||||||||||||
程绪东 | 职工监事、技术副总工程师 | 否 | 男 | 58 | 2018-4-3 | 至今 | 1,054,323.00 | 1,054,323.00 | 0 | - | 56.17 | 否 |
张付会 | 监事 | 否 | 女 | 30 | 2020-5-8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0.00 | 是 |
胡顺全 | 总经理 | 是 | 男 | 45 | 2018-4-16 | 至今 | 321,152.00 | 321,152.00 | 0 | - | 94.58 | 否 |
安守冰 | 副总经理 | 否 | 男 | 50 | 2018-4-16 | 至今 | 938,605.00 | 938,605.00 | 0 | - | 86.55 | 否 |
马云生 | 副总经理 | 否 | 男 | 41 | 2018-4-16 | 至今 | 192,864.00 | 192,864.00 | 0 | - | 86.50 | 否 |
何昭成 | 副总经理 | 否 | 男 | 43 | 2018-4-16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83.18 | 否 |
尹彭飞 | 技术总工程师 | 是 | 男 | 47 | 2018-4-16 | 至今 | 282,752.00 | 282,752.00 | 0 | - | 77.10 | 否 |
李瑞来 | 技术总顾问 | 是 | 男 | 75 | 2015-3-1 | 至今 | 642,880.00 | 642,880.00 | 0 | - | 15.59 | 否 |
郭少明 | 产品总监 | 是 | 男 | 40 | 2020-1-1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42.85 | 否 |
方汉学 | 技术副总工程师 | 是 | 男 | 45 | 2015-3-1 | 至今 | 218,579.00 | 218,579.00 | 0 | - | 40.66 | 否 |
任其广 | 技术副总工程师 | 是 | 男 | 37 | 2018-1-1 | 至今 | 0.00 | 0.00 | 0 | - | 42.89 | 否 |
路则胜 | 董事会秘书 | 否 | 男 | 62 | 2018-4-16 | 2020-4-7 | 951,462.00 | 951,462.00 | 0 | - | 17.99 | 否 |
赵华 | 副总经理 | 否 | 男 | 47 | 2018-4-16 | 2020-4-7 | 0.00 | 0.00 | 0 | - | 23.03 | 是 |
丁晓波 | 监事 | 否 | 男 | 44 | 2018-4-3 | 2020-5-8 | 0.00 | 0.00 | 0 | - | 0.00 | 是 |
张玉明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59 | 2020-5-8 | 2020-8-19 | 0.00 | 0.00 | 0 | - | 2.09 | 否 |
孙建强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57 | 2019-12-23 | 2020-5-8 | 0.00 | 0.00 | 0 | - | 2.5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14,412,780.00 | 14,412,780.00 | / | 1,009.8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何洪臣 | 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8月至1993年9月,历任汶上县机电厂车间主任、副厂长;1993年10月至2002年3月,历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厂长、书记;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易嘉节能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候磊 | 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2002年7月,历任山能集团铁路运输处财务科报销会计、成本会计、主管会计;2002年8月至2007年3月,历任山能集团新世纪公司财务科长、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历任山能集团机电设备制造厂清欠办主任、监察科科长;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山能集团金明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任新风光有限总会计师;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徐卫龙 | 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88年6月,任汶上县郭仓供销社会计;1988年6月至1997年2月,任山东明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科长;1997年3月至2002年3月,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副厂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易嘉节能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王传雨 | 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15年1月,历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综掘工区技术员、技术主管、副区长兼技术主管,劳动工资科副科长、科长兼支部书记,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科科长;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刘海涛 | 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汶上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汶上县财政局副局长;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开元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汶上县圣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山东土地集团(汶上)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利 | 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12年11月,历任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 |
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12年11月至今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成都鲁信菁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青岛中鸿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李田 | 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12年3月,历任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及投资总监;2005年1月至今任山东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20年3月任山东泰华信息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山东彼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山东高新润农化学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今,任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9月任山东昊安金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莱芜科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4年7月至今任济南万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山东博科保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润辉生物技术(威海)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耕 | 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至1987年1月,任西安理工大学助教;1987年2月至1987年12月,任日本国立福井大学客座研究员;1988年1月至1989年3月,任日本上智大学客座研究员;1989年4月至1992年3月,就读于日本上智大学电气电子工学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1992年4月至1994年12月,任日本春日电机(株)主任研究员;1995年1月至2000年1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5月至今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6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咏梅 | 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助教;1998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讲师;2002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2年12月至今,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14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青岛华瑞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青岛德盛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青岛金才佳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晓 | 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2月至2002年6月,任兖州矿区焦化厂财务科核算员;200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山能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改革发展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程绪东 | 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济宁市染料厂技术员;1998年8月至2002年3月,历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试验站站长、售后服务部部长、销售科科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销售大区经理;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任新风光有限销售大区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张付会 | 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至今任英飞尼迪投资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胡顺全 | 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研究生专业;2005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
安守冰 | 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山东明远机电有限公司;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供应科科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供应科科长;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马云生 | 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技术员;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技术员、品质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何昭成 | 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6月至2002年3月,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试验站站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历任山东风光电子质检科副科长、试验站站长;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车间主任、采购部部长、SVG事业部副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历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生产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尹彭飞 | 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2年3月,历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技术科科长;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任新风光有限技术副总工程师;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工程师。 |
李瑞来 | 1946年9月出生,本公司技术总顾问、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0年3月至1989年9月,历任国营无线电厂技术员、技术总工程师;1989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山东省汶上县无线电厂技术总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风光电子技术总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技术总工程师、技术总顾问;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顾问。 |
郭少明 | 1981年12月出生,本公司产品总监、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技术员、软件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产品总监。 |
方汉学 | 1976年9月出生,本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工艺材料研究所技术员;2002年8月至2005年6月,就读于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2005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风光有限技术员、副总工程师;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 |
任其广 | 1984年10月出生,本公司技术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任新风光有限技术员;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技术员;2018年1月至今任技术副总工程师。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海涛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8年4月 | 至今 |
张 利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2012年11月 | 至今 |
张付会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经理 | 2014年1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何洪臣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年4月 | 至今 |
徐卫龙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7月 | 2020年12月 |
刘海涛 | 汶上县圣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8月 | 至今 |
山东土地集团(汶上)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至今 | |
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
张 利 | 成都鲁信菁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16年9月 | 至今 |
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 | 至今 | |
青岛中鸿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6月 | 至今 | |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0月 | 至今 | |
李 田 | 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4月 | 至今 |
莱芜科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3年8月 | 至今 | |
山东彼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2月 | 至今 | |
山东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1月 | 至今 | |
润辉生物技术(威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至今 | |
济南万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7月 | 至今 | |
山东高新润农化学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 | 至今 | |
杨 耕 | 清华大学 | 教师 | 2000年5月 | 至今 |
张咏梅 | 山东科技大学 | 教师 | 1993年7月 | 至今 |
青岛德盛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6月 | 至今 |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 | 至今 | |
青岛金才佳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09.88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05.43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孙建强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孙建强 | 离任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张玉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张玉明 | 离任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张咏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丁晓波 | 离任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张付会 | 监事 | 选举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路则胜 | 离任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退休 |
候磊 | 董事会会秘书 | 聘任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赵华 | 离任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07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0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0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生产人员 | 165 | 116 | |
销售人员 | 172 | 132 | |
研发人员 | 95 | 102 | |
财务人员 | 11 | 11 | |
行政人员 | 64 | 95 | |
合计 | 507 | 4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研究生及以上 | 31 | 19 |
本科 | 133 | 114 |
大专 | 209 | 196 |
大专以下 | 134 | 127 |
合计 | 507 | 456 |
薪酬。同时,公司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员工需求层次,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以价值输出为核心的任职资格体系,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培训教育和成长发展,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包括入职培训、见习期培训、在职专项业务培训以及专人管理操作岗位员工培训等,同时引进云学堂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为员工在不同阶段提供了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技能的培训,营造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促进员工的自主学习,并逐步打造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型组织。公司的培训学习紧紧围绕组织发展的需求、业务开展的需求以及员工个人成长的需求开展相关工作,通过深度融合业务,有效支撑着管理、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把培训塑造成一种文化,认同培训,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与开发,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从整体上优化公司人才机构,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从而更好的支持公司管理要求与业务的发展需求。
(三)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规范有效运行。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大会依法规范运行,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股东大会对订立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发行方案及授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
运作,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一般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审议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制度制定、机构设置、财务决算、关联交易等方面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召集、主持、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规范、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提案、召集和主持、会议记录、审议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评价。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主要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公司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召集、主持、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规范、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机制环境和工作条件。独立董事自选举以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为公司提出了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公允的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召集人 | 委员会成员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何洪臣 | 何洪臣、张利、杨耕 |
审计委员会 | 张咏梅 | 张咏梅、李田、徐卫龙 |
提名委员会 | 杨耕 | 杨耕、李田、王传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田 | 李田、张咏梅、候磊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的查询索引 |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8月1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何洪臣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候磊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徐卫龙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王传雨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张利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刘海涛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杨耕 | 是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张咏梅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李田 | 是 | 8 | 8 | 3 | 0 | 0 | 否 | 3 |
孙建强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张玉明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职务职级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1)第030120号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风光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风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43,936,802.05元,较2019年度增长33.70%,增长幅度较大。由于营业收入对公司利润产生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为此我们确定营业收入的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管理层与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2)针对主要客户和本年度新增客户,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客户的安装调试单、销售合同、收款单据等;
(3)向本年度主要客户函证销售收入的发生额、销售回款额和应收账款余额;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做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客户确认的安装调试单及销售合同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二)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2020年12月31日新风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67,205,521.33元,账面价值较高,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8.71%。由于新风光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管理层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管理层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并复核其合理性;
(3)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
(4)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核对其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5) 针对各期余额,对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他信息
新风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风光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风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风光、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风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风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风光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风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9,069,544.37 | 130,562,891.7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3,884,894.14 | 114,390,811.54 |
应收账款 | 七、5 | 467,205,521.33 | 377,451,616.3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087,241.00 | 14,336,574.77 |
预付款项 | 七、7 | 3,326,540.77 | 2,741,481.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6,312,313.21 | 18,100,575.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98,939,249.19 | 190,851,348.2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259,921.19 | 9,028,148.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9,085,225.20 | 857,463,44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9,284,876.05 | 96,212,708.83 |
在建工程 | 七、22 | 9,777,447.11 | 2,514,008.9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8,934,041.35 | 29,669,465.5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7,480,289.32 | 6,580,194.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522,786.19 | 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999,440.02 | 134,976,377.72 | |
资产总计 | 1,207,084,665.22 | 992,439,825.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023,527.78 | 20,024,093.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9,000,000.00 | 19,189,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98,256,488.89 | 254,362,359.88 |
预收款项 | 93,230,759.05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0,632,667.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0,692,478.97 | 29,706,355.55 |
应交税费 | 七、40 | 9,791,180.73 | 8,309,259.6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118,291.67 | 7,580,739.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7,276,266.19 | 69,616,838.41 |
流动负债合计 | 652,790,901.89 | 502,019,405.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068,193.37 | 7,929,88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68,193.37 | 7,929,880.00 | |
负债合计 | 659,859,095.26 | 509,949,285.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4,960,000.00 | 104,9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七、59 | 39,954,282.94 | 29,256,911.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7,722,257.42 | 193,684,598.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7,225,569.96 | 482,490,540.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7,225,569.96 | 482,490,540.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7,084,665.22 | 992,439,825.96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6,033,303.66 | 128,123,468.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3,484,894.14 | 114,390,811.54 | |
应收账款 | 465,950,364.77 | 374,695,560.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6,087,241.00 | 14,336,574.77 | |
预付款项 | 3,326,540.77 | 2,741,481.21 | |
其他应收款 | 16,312,052.72 | 18,094,175.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8,939,249.19 | 190,851,348.2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88,306.48 | 9,028,148.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4,321,952.73 | 852,261,568.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282,175.69 | 95,771,597.24 | |
在建工程 | 9,777,447.11 | 2,514,008.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934,041.35 | 29,669,465.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39,076.95 | 6,153,542.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22,786.19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8,977,227.29 | 135,430,314.23 | |
资产总计 | 1,203,299,180.02 | 987,691,882.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3,527.78 | 20,024,093.8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9,000,000.00 | 19,189,000.00 | |
应付账款 | 298,256,488.89 | 254,357,109.88 | |
预收款项 | 93,134,370.28 | ||
合同负债 | 70,632,667.66 | 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692,478.97 | 29,706,355.55 | |
应交税费 | 9,791,180.73 | 7,703,198.58 | |
其他应付款 | 7,092,655.61 | 7,555,029.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276,266.19 | 69,616,838.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2,765,265.83 | 501,285,995.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68,193.37 | 7,929,88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68,193.37 | 7,929,880.00 | |
负债合计 | 659,833,459.20 | 509,215,875.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960,000.00 | 104,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954,282.94 | 29,256,911.56 | |
未分配利润 | 243,962,408.28 | 189,670,065.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3,465,720.82 | 478,476,007.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3,299,180.02 | 987,691,882.8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843,936,802.05 | 631,225,763.2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43,936,802.05 | 631,225,763.2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735,500,407.77 | 522,766,829.1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69,472,275.22 | 380,023,864.1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510,998.20 | 4,590,436.87 |
销售费用 | 七、63 | 90,134,931.93 | 76,976,606.87 |
管理费用 | 七、64 | 37,757,939.95 | 32,764,769.27 |
研发费用 | 七、65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财务费用 | 七、66 | 391,401.79 | 380,501.62 |
其中:利息费用 | 890,788.13 | 875,243.84 | |
利息收入 | 698,868.88 | 644,310.3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1,845,504.10 | 18,025,505.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2,799.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801,492.30 | -8,139,960.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76,036.35 | -693,458.3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6,065.12 | -84,645.5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3,011,104.60 | 117,566,375.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3,017.85 | 3,408,700.1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91,409.02 | 333,494.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482,713.43 | 120,641,580.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763,683.58 | 16,103,015.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1.00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43,717,252.51 | 629,820,595.08 | |
减:营业成本 | 569,338,357.40 | 379,515,303.78 | |
税金及附加 | 5,510,150.93 | 4,588,513.85 | |
销售费用 | 89,499,136.94 | 76,423,061.14 | |
管理费用 | 37,757,939.95 | 32,754,665.99 | |
研发费用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
财务费用 | 395,836.16 | 381,716.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890,788.13 | 875,243.84 | |
利息收入 | 690,681.51 | 641,759.43 | |
加:其他收益 | 21,835,504.10 | 18,025,505.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99.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43,250.45 | -8,345,224.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6,036.35 | -693,458.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645.5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3,281,987.74 | 117,028,860.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1,379.08 | 3,408,700.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791,409.02 | 333,394.3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651,957.80 | 120,104,166.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678,244.05 | 15,742,958.5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973,713.75 | 104,361,207.4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973,713.75 | 104,361,207.4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6,973,713.75 | 104,361,207.4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8,622,212.40 | 371,534,458.9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
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534,008.59 | 15,132,264.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106,077.18 | 35,224,231.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7,262,298.17 | 421,890,955.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113,948.31 | 94,935,605.2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903,992.30 | 94,996,210.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709,964.96 | 57,879,808.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0,541,377.83 | 107,032,594.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269,283.40 | 354,844,218.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93,014.77 | 67,046,737.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75,354.18 | 8,528,701.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905,500.00 | 9,594,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780,854.18 | 38,123,201.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80,854.18 | -18,123,201.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360,380.25 | 36,703,791.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696,160.85 | 58,992,368.9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 466,912,646.83 | 368,125,119.31 |
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534,008.59 | 15,132,264.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87,889.81 | 35,221,680.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534,545.23 | 418,479,064.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113,948.31 | 94,159,036.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847,345.55 | 94,940,661.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257,123.29 | 57,706,457.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919,930.32 | 106,091,179.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1,138,347.47 | 352,897,335.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396,197.76 | 65,581,729.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51,780.34 | -12,219,743.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75,354.18 | 8,528,701.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905,500.00 | 9,594,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780,854.18 | 38,123,201.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80,854.18 | -18,123,201.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763,563.24 | 35,238,784.5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256,737.15 | 58,017,952.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020,300.39 | 93,256,737.1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684,598.95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684,598.95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年期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97,371.38 | 54,037,658.47 | 64,735,029.85 | 64,735,029.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719,029.85 | 106,719,029.85 | 106,719,029.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97,371.38 | -52,681,371.38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97,371.38 | -10,697,371.3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7,722,257.42 | 547,225,569.96 | 547,225,569.96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2,000,000.00 | 177,549,029.60 | 18,820,790.81 | 128,282,154.70 | 406,651,975.11 | 406,651,975.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2,000,000.00 | 177,549,029.60 | 18,820,790.81 | 128,282,154.70 | 406,651,975.11 | 406,651,975.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10,436,120.75 | 65,402,444.25 | 75,838,565.00 | 75,838,565.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538,565.00 | 104,538,565.00 | 104,538,565.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36,120.75 | -39,136,120.75 | -28,700,000.00 | -28,7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36,120.75 | -10,436,120.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700,000.00 | -28,700,000.00 | -28,7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684,598.95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670,065.91 | 478,476,007.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670,065.91 | 478,476,007.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97,371.38 | 54,292,342.37 | 64,989,713.7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973,713.75 | 106,973,713.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97,371.38 | -52,681,371.38 | -41,98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97,371.38 | -10,697,371.3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3,962,408.28 | 543,465,720.82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2,000,000.00 | 177,549,029.60 | 18,820,790.81 | 124,444,979.20 | 402,814,799.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2,000,000.00 | 177,549,029.60 | 18,820,790.81 | 124,444,979.20 | 402,814,799.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10,436,120.75 | 65,225,086.71 | 75,661,207.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361,207.46 | 104,361,207.4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36,120.75 | -39,136,120.75 | -28,7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36,120.75 | -10,436,120.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700,000.00 | -28,7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2,960,000.00 | -22,96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670,065.91 | 478,476,007.07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本公司”或“公司”) 系由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657630504。经过历次的增发新股及转增股本,截止报告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496.00万股,注册资本为10,496.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总部地址):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中低压变频器、高中低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轨道交通逆变器、特种电源、光伏变流器、风力发电并网变流器、防爆电气产品、电阻吸收装置、电容储能吸收装置、飞轮储能吸收装置、岸电电源、JP柜、电机控制器、电力有源滤波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电能质量监控设备、储能电站变流器、智能微电网变流器、电力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装置、自动化控制工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节能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及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节能工程的承包、设计及审计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公司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高中低压系列变频器、高低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特种电源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
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一节、五、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一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一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一节、
五、21“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一节、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应收账款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和合同资产组合。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应收账款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和合同资产组合。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合同资产采用与五、
(12)应收账款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一节、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合同能源管理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 | 10.00 - 20.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 - 31.67 |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合同能源管理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 | 10.00 - 20.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 - 31.67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 - 4.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使用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取得后的使用期内按尚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软件使用权按照10年期限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各摊销期损益。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具体业务主要为高低压SVG、高中低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及电源产品等商品的销售。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产品是否需要安装调试执行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高压SVG和高压变频器: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取得客户签署的安装调试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B.低压SVG和中低压变频器:此类产品无需安装调试,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C.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并经客户试运行合格,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证明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D.电源产品:按照与不同客户的合同约定,在安装调试完成或运抵客户且经客户现场验收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设备进行能源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根据双方确认的收益分享结算单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合并报表:93,134,370.28元,公司报表:93,134,370.28元。2020年1月1日(变更后)全部转入“合同负债”。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562,891.71 | 130,562,891.7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4,390,811.54 | 114,390,811.54 | |
应收账款 | 377,451,616.33 | 377,451,616.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36,574.77 | 14,336,574.77 | |
预付款项 | 2,741,481.21 | 2,741,481.21 |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100,575.64 | 18,100,575.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0,851,348.24 | 190,851,348.2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28,148.80 | 9,028,148.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7,463,448.24 | 857,463,44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6,212,708.83 | 96,212,708.83 | |
在建工程 | 2,514,008.91 | 2,514,008.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669,465.52 | 29,669,465.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80,194.46 | 6,580,194.4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4,976,377.72 | 134,976,377.72 | |
资产总计 | 992,439,825.96 | 992,439,825.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4,093.83 | 20,024,093.8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189,000.00 | 19,189,000.00 | |
应付账款 | 254,362,359.88 | 254,362,359.88 | |
预收款项 | 93,230,759.05 | -93,230,759.05 | |
合同负债 | 93,230,759.05 | 93,230,759.0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06,355.55 | 29,706,355.55 | |
应交税费 | 8,309,259.68 | 8,309,259.68 | |
其他应付款 | 7,580,739.45 | 7,580,739.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616,838.41 | 69,616,838.41 |
流动负债合计 | 502,019,405.85 | 502,019,405.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929,880.00 | 7,929,88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29,880.00 | 7,929,880.00 | |
负债合计 | 509,949,285.85 | 509,949,285.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960,000.00 | 104,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256,911.56 | 29,256,911.5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3,684,598.95 | 193,684,598.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股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92,439,825.96 | 992,439,825.9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8,123,468.01 | 128,123,468.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4,390,811.54 | 114,390,811.54 | |
应收账款 | 374,695,560.72 | 374,695,560.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36,574.77 | 14,336,574.77 | |
预付款项 | 2,741,481.21 | 2,741,481.21 | |
其他应收款 | 18,094,175.35 | 18,094,175.3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0,851,348.24 | 190,851,348.2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28,148.80 | 9,028,148.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2,261,568.64 | 852,261,568.64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5,771,597.24 | 95,771,597.24 | |
在建工程 | 2,514,008.91 | 2,514,008.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669,465.52 | 29,669,465.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53,542.56 | 6,153,542.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430,314.23 | 135,430,314.23 | |
资产总计 | 987,691,882.87 | 987,691,882.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4,093.83 | 20,024,093.8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189,000.00 | 19,189,000.00 | |
应付账款 | 254,357,109.88 | 254,357,109.88 | |
预收款项 | 93,134,370.28 | -93,134,370.28 | |
合同负债 | 93,134,370.28 | 93,134,370.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06,355.55 | 29,706,355.55 |
应交税费 | 7,703,198.58 | 7,703,198.58 | |
其他应付款 | 7,555,029.27 | 7,555,029.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616,838.41 | 69,616,838.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1,285,995.80 | 501,285,995.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929,880.00 | 7,929,88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29,880.00 | 7,929,880.00 | |
负债合计 | 509,215,875.80 | 509,215,875.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960,000.00 | 104,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256,911.56 | 29,256,911.56 | |
未分配利润 | 189,670,065.91 | 189,670,065.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8,476,007.07 | 478,476,007.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7,691,882.87 | 987,691,882.87 |
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等。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0)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额 | 13%、10%、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25%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年度年度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36.15 | 2,193.50 |
银行存款 | 115,055,504.95 | 95,693,967.35 |
其他货币资金 | 84,013,003.27 | 34,866,730.86 |
合计 | 199,069,544.37 | 130,562,891.7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5,423,094.95 | 105,964,367.04 |
商业承兑票据 | 18,461,799.19 | 8,426,444.50 |
合计 | 153,884,894.14 | 114,390,811.54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49,366.04 | |
商业承兑票据 | 112,426,900.15 | |
合计 | 117,276,266.19 |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859,092.31 |
合计 | 1,859,092.31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0.13 | 200,000.00 | 1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 | 0.13 | 200,000.00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652,710.75 | 99.87 | 2,767,816.61 | 13.04 | 153,884,894.14 | 115,434,217.04 | 100 | 1,043,405.50 | 0.90 | 114,390,811.54 |
其中: | ||||||||||
商业承兑 | 21,229,615.8 | 99.87 | 2,767,816.61 | 13.04 | 18,461,799.19 | 9,469,850.00 | 8.20 | 1,043,405.50 | 11.02 | 8,426,444.50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423,094.95 | 86.34 | 135,423,094.95 | 105,964,367.04 | 91.8 | 105,964,367.04 | ||||
合计 | 156,852,710.75 | / | 2,967,816.61 | / | 153,884,894.14 | 115,434,217.04 | / | 1,043,405.50 | / | 114,390,811.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无能力兑现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无能力兑现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20,307.91 | 129,609.24 | 3 |
1-2年 | 14,192,670.46 | 1,419,267.05 | 10 |
2-3年 | 1,301,594.62 | 260,318.92 | 20 |
3-4年 | 578,042.81 | 289,021.41 | 50 |
4-5年 | 837,000.00 | 669,600.00 | 80 |
5年以上 | 0.00 | 0.00 | 100 |
合计 | 21,229,615.80 | 2,767,816.61 |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票据 | 1,043,405.50 | 1,924,411.11 | 2,967,816.61 | ||
合计 | 1,043,405.50 | 1,924,411.11 | 2,967,816.61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80,415,369.86 |
1至2年 | 89,127,375.92 |
2至3年 | 19,581,520.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990,329.93 |
4至5年 | 4,731,861.53 |
5年以上 | 592,011.50 |
合计 | 502,438,469.6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08,338.16 | 1.02 | 5,108,338.16 | 100.00 | 2,780,857.09 | 0.68 | 2,780,857.0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7,330,131.45 | 98.98 | 30,124,610.12 | 6.06 | 467,205,521.33 | 405,366,538.27 | 99.32 | 27,914,921.94 | 6.89 | 377,451,616.33 |
合计 | 502,438,469.61 | / | 35,232,948.28 | / | 467,205,521.33 | 408,147,395.36 | / | 30,695,779.03 | / | 377,451,616.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9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89,900.00 | 289,9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124,000.00 | 124,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邢台鹿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662.00 | 86,662.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0 | 75,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956.00 | 11,956.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南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493,600.00 | 1,493,6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5,700.00 | 345,7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0,600.00 | 40,6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烟台东丞电气有限公司 | 15,500.00 | 15,5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合计 | 5,108,338.16 | 5,108,338.16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0,415,369.86 | 11,412,461.09 | 3.00 |
1至2年 | 88,781,675.92 | 8,878,167.59 | 10.00 |
2至3年 | 17,760,820.87 | 3,552,164.17 | 20.00 |
3至4年 | 6,788,415.27 | 3,394,207.64 | 50.00 |
4至5年 | 3,481,199.53 | 2,784,959.63 | 80.00 |
5年以上 | 102,650.00 | 102,650.00 | 100.00 |
合计 | 497,330,131.45 | 30,124,610.12 |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0,695,779.03 | 4,846,635.09 | 309,465.84 | 35,232,948.28 | ||
合计 | 30,695,779.03 | 4,846,635.09 | 309,465.84 | 35,232,948.28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9,465.84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否 |
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 | 货款 | 224,999.99 | 无法收回 | 否 |
山东菲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34,800.00 | 无法收回 | 否 |
鹤岗市金三星工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39,665.85 | 无法收回 | 否 |
合计 | / | 309,465.84 | /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
1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4,731,157.26 | 4.92 | 808,572.35 | 23,779,191.11 | 951,966.15 |
2 | 洛阳九亿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023,387.51 | 3.59 | 903,259.37 | 12,843,991.12 | 5,179,396.39 |
3 |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642,580.00 | 2.32 | 349,277.40 | 11,642,580.00 | |
4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9,486,359.00 | 1.89 | 797,253.90 | 2,162,600.00 | 7,323,759.00 |
5 |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 8,117,519.63 | 1.62 | 243,525.59 | 8,117,519.63 | |
合计 | 72,001,003.40 | 14.34 | 3,101,888.61 | 58,545,881.86 | 13,455,121.5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087,241.00 | 14,336,574.77 |
合计 | 6,087,241.00 | 14,336,574.77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68,955.77 | 92.26 | 2,741,481.21 | 100.00 |
1至2年 | 257,585.00 | 7.74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326,540.77 | 100.00 | 2,741,481.21 | 100.00 |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合肥启弘电控科技有限公司 | 418,000.00 | 12.57 |
山东联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70,213.20 | 8.12 |
北京清晖翔科技有限公司 | 221,238.94 | 6.65 |
西安卓力电能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204,000.00 | 6.13 |
西安鼎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6.01 |
合计 | 1,313,452.14 | 39.4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312,313.21 | 18,100,575.64 |
合计 | 16,312,313.21 | 18,100,575.64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522,796.64 |
1至2年 | 2,450,621.00 |
2至3年 | 24,551.9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6,238.07 |
合计 | 17,134,207.6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753,706.37 | 14,938,027.40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083,485.22 | 2,554,229.06 |
其他 | 279,101.55 | 358,962.35 |
社保公积金 | 3,139,458.83 | 394,143.92 |
业务借款 | 878,455.70 | 645,706.87 |
合计 | 17,134,207.67 | 18,891,069.6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790,493.96 | 790,493.96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400.50 | 31,400.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821,894.46 | 821,894.46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083,485.22 | 1年以内 | 12.16 | 62,504.56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260,000.00 | 1-2年 | 7.35 | 126,000.00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4.09 | 21,000.00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4.09 | 21,000.00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 保证金 | 735,000.00 | 1-2年 | 4.29 | 73,500.00 |
合计 | / | 5,478,485.22 | / | 31.98 | 304,004.56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817,809.77 | 308,199.73 | 52,509,610.04 | 31,573,286.69 | 583,572.24 | 30,989,714.45 |
在产品 | 17,363,578.62 | 17,363,578.62 | 22,416,717.36 | 22,416,717.36 | ||
库存商品 | 15,953,164.00 | 15,953,164.00 | 6,998,477.67 | 640,683.77 | 6,357,793.90 | |
发出商品 | 113,609,292.17 | 496,395.64 | 113,112,896.53 | 131,286,058.16 | 198,935.63 | 131,087,122.53 |
合计 | 199,743,844.56 | 804,595.37 | 198,939,249.19 | 192,274,539.88 | 1,423,191.64 | 190,851,348.2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83,572.24 | 275,372.51 | 308,199.73 | |||
库存商品 | 640,683.77 | 640,683.77 | ||||
发出商品 | 198,935.63 | 476,036.35 | 178,576.34 | 496,395.64 | ||
合计 | 1,423,191.64 | 476,036.35 | 1,094,632.62 | 804,595.37 |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11,618,411.76 | 9,028,148.80 |
预付IPO费用 | 2,641,509.43 | |
合计 | 14,259,921.19 | 9,028,148.80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9,284,876.05 | 96,212,708.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9,284,876.05 | 96,212,708.83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同能源管理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450,445.61 | 23,466,617.29 | 3,185,546.66 | 18,914,991.15 | 5,051,695.28 | 151,069,29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70,978.77 | 5,720,119.30 | 71,681.42 | 1,038,110.93 | 10,800,890.42 |
(1)购置 | 5,720,119.30 | 71,681.42 | 1,038,110.93 | 6,829,911.6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70,978.77 | 3,970,978.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34,724.72 | 4,634,724.72 | ||||
(1)处置或报废 | 4,406,376.43 | 4,406,376.43 | ||||
(2)其他减少 | 228,348.29 | 228,348.29 | ||||
4.期末余额 | 104,421,424.38 | 29,186,736.59 | 3,257,228.08 | 14,280,266.43 | 6,089,806.21 | 157,235,461.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168,121.66 | 15,314,057.23 | 2,040,397.62 | 11,611,585.90 | 3,722,424.75 | 54,856,587.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13,163.92 | 1,673,157.28 | 265,294.35 | 1,611,889.58 | 289,152.95 | 7,652,658.08 |
(1)计提 | 3,813,163.92 | 1,673,157.28 | 265,294.35 | 1,611,889.58 | 289,152.95 | 7,652,658.08 |
3.本期 | 4,558,659.60 | 4,558,659.60 |
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330,311.31 | 4,330,311.31 | ||||
(2)其他减少 | 228,348.29 | 228,348.29 | ||||
4.期末余额 | 25,981,285.58 | 16,987,214.51 | 2,305,691.97 | 8,664,815.88 | 4,011,577.70 | 57,950,585.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440,138.80 | 12,199,522.08 | 951,536.11 | 5,615,450.55 | 2,078,228.51 | 99,284,876.05 |
2 | 78,282,323.95 | 8,152,560.06 | 1,145,149.04 | 7,303,405.25 | 1,329,270.53 | 96,212,708.83 |
.期初账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抵押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92,862,556.98 | 24,045,629.79 | 68,816,927.19 | 银行借款抵押 | |
合计 | 92,862,556.98 | 24,045,629.79 | 68,816,927.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777,447.11 | 2,514,008.91 |
合计 | 9,777,447.11 | 2,514,008.91 |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PCS储能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8,777,447.11 | 8,777,447.11 | 307,937.34 | 307,937.34 | ||
车间地面工程 | 2,206,071.57 | 2,206,071.57 | ||||
合计 | 9,777,447.11 | 9,777,447.11 | 2,514,008.91 | 2,514,008.9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资金来源 |
PCS储能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307,937.34 | 8,469,509.77 | 8,777,447.11 | |||
车间地面工程 | 2,206,071.57 | 2,173,227.30 | 32,844.27 | |||
3#车间装修 | 1,797,751.47 | 1,797,751.47 | ||||
合计 | 2,514,008.91 | 11,267,261.24 | 3,970,978.77 | 32,844.27 | 9,777,447.11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319,876.21 | 2,117,520.44 | 36,437,396.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867.26 | 254,867.26 | |
(1)购置 | 254,867.26 | 254,867.26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19,876.21 | 2,372,387.70 | 36,692,263.9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74,674.17 | 693,256.96 | 6,767,931.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4,229.44 | 306,061.99 | 990,291.43 |
(1)计提 | 684,229.44 | 306,061.99 | 990,291.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758,903.61 | 999,318.95 | 7,758,222.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560,972.60 | 1,373,068.75 | 28,934,041.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245,202.04 | 1,424,263.48 | 29,669,465.52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19,844,172.10 | 4,132,680.27 | 15,711,491.83 | 银行借款抵押 | |
合计 | 19,844,172.10 | 4,132,680.27 | 15,711,491.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39,827,254.72 | 6,110,573.16 | 33,952,870.12 | 5,263,591.29 |
存在暂时性差异的预提费用 | 9,131,441.04 | 1,369,716.16 | 8,777,354.48 | 1,316,603.17 |
合计 | 48,958,695.76 | 7,480,289.32 | 42,730,224.60 | 6,580,194.4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02,784.16 | 102,784.16 | ||||
预付设备款 | 1,700,602.03 | 1,700,602.03 | ||||
预付软件款 | 719,400.00 | 719,400.00 | ||||
合计 | 2,522,786.19 | 2,522,786.19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计提的贷款利息 | 23,527.78 | 24,093.83 |
合计 | 20,023,527.78 | 20,024,093.83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9,000,000.00 | 19,189,000.00 |
合计 | 99,000,000.00 | 19,189,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93,175,590.28 | 247,023,096.78 |
工程设备款 | 3,024,614.44 | 3,969,271.37 |
劳务费 | 352,500.96 | 1,230,095.92 |
其他 | 1,703,783.21 | 2,139,895.81 |
合计 | 298,256,488.89 | 254,362,359.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材料款 | 6,722,458.8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722,458.80 |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预收货款 | 70,632,667.66 | 93,230,759.05 |
合计 | 70,632,667.66 | 93,230,759.0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706,355.55 | 102,964,385.40 | 101,978,261.98 | 30,692,478.9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925,730.32 | 5,925,730.32 | ||
合计 | 29,706,355.55 | 108,890,115.72 | 107,903,992.30 | 30,692,478.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228,978.05 | 90,988,742.64 | 91,075,793.97 | 25,141,926.72 |
二、职工福利费 | 3,518,546.88 | 3,518,546.88 |
三、社会保险费 | 2,586,871.53 | 2,586,871.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572,284.56 | 2,572,284.56 | ||
工伤保险费 | 12,359.99 | 12,359.99 | ||
生育保险费 | 2,226.98 | 2,226.98 | ||
四、住房公积金 | 3,845,843.18 | 3,845,843.1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77,377.50 | 2,024,381.17 | 951,206.42 | 5,550,552.25 |
合计 | 29,706,355.55 | 102,964,385.40 | 101,978,261.98 | 30,692,478.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12,248.72 | 512,248.72 | ||
2、失业保险费 | 22,020.16 | 22,020.1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5,391,461.44 | 5,391,461.44 | ||
合计 | 5,925,730.32 | 5,925,730.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24,001.18 | 4,248,191.87 |
企业所得税 | 4,459,707.73 | 2,321,881.57 |
个人所得税 | 561,380.08 | 546,849.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8,890.97 | 427,036.96 |
教育费附加 | 239,334.62 | 256,200.1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3,007.30 | 84,250.96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39,293.54 | 42,690.82 |
印花税 | 27,763.90 | 13,008.20 |
房产税 | 271,689.38 | 271,093.86 |
土地税 | 196,112.03 | 98,055.99 |
合计 | 9,791,180.73 | 8,309,259.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118,291.67 | 7,580,739.45 |
合计 | 7,118,291.67 | 7,580,739.4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金 | 225,000.00 | 1,780,760.00 |
其他应付内部款 | 54,937.27 | 153,641.57 |
业务员小额扣款 | 1,168,829.52 | 1,033,914.32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3,423,937.14 | 3,631,597.88 |
社保公积金 | 20,011.09 | 96,744.33 |
其他往来款 | 2,225,576.65 | 884,081.35 |
合计 | 7,118,291.67 | 7,580,739.4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17,276,266.19 | 69,616,838.41 |
合计 | 117,276,266.19 | 69,616,838.41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929,880.00 | 861,686.63 | 7,068,193.37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7,929,880.00 | 861,686.63 | 7,068,193.37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压变频器扩产项目 | 800,000.00 | 200,000.00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 | 6,129,880.00 | 645,020.00 | 5,484,860.00 | 与资产相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产业化项目 | 关 | ||||||
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1,000,000.00 | 16,666.63 | 983,333.3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929,880.00 | 861,686.63 | 7,068,193.37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4,960,000.00 | 104,96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54,589,029.60 | 154,589,029.6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256,911.56 | 10,697,371.38 | 39,954,282.94 |
合计 | 29,256,911.56 | 10,697,371.38 | 39,954,282.94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3,684,598.95 | 128,282,154.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3,684,598.95 | 128,282,154.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97,371.38 | 10,436,120.7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984,000.00 | 28,7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7,722,257.42 | 193,684,598.95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7,755,805.56 | 567,398,225.93 | 623,235,044.71 | 375,459,287.38 |
其他业务 | 6,180,996.49 | 2,074,049.29 | 7,990,718.49 | 4,564,576.73 |
合计 | 843,936,802.05 | 569,472,275.22 | 631,225,763.20 | 380,023,864.11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压SVG | 558,642,861.01 |
低压SVG | 475,901.34 |
高压变频器 | 187,958,756.36 |
中低压变频器 | 3,273,864.06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51,067,566.81 |
合同能源管理 | 2,798,778.89 |
电源产品 | 5,172,606.77 |
其他 | 28,365,470.3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8,870,078.19 |
华北 | 163,158,879.52 |
华东 | 365,217,285.65 |
华南 | 21,064,538.06 |
华中 | 120,907,989.36 |
西北 | 113,258,719.38 |
西南 | 35,278,315.40 |
合计 | 837,755,805.5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49,592.23 | 1,503,085.38 |
教育费附加 | 1,049,670.64 | 901,658.95 |
房产税 | 1,084,375.44 | 1,087,015.86 |
土地使用税 | 784,448.04 | 392,223.99 |
车船使用税 | 6,679.62 | 6,679.62 |
印花税 | 136,451.80 | 105,839.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99,780.43 | 593,933.97 |
合计 | 5,510,998.20 | 4,590,436.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43,161,066.08 | 34,867,605.99 |
运杂费 | 11,778,916.71 | 8,316,717.03 |
销售服务费 | 8,650,899.87 | 7,246,752.94 |
广告费 | 2,225,404.31 | 3,235,439.23 |
投标费 | 2,497,206.46 | 2,095,903.03 |
办公费 | 1,495,160.41 | 1,540,509.58 |
差旅费 | 10,363,291.39 | 9,692,973.96 |
业务招待费 | 6,122,079.05 | 6,048,831.55 |
售后费用 | 2,957,368.16 | 2,796,514.20 |
其他 | 883,539.49 | 1,135,359.36 |
合计 | 90,134,931.93 | 76,976,606.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27,945,803.11 | 23,810,095.15 |
税费 | 217,649.24 | 240,196.29 |
折旧摊销费 | 1,978,488.68 | 1,750,987.22 |
差旅费 | 1,104,158.74 | 608,061.65 |
办公费 | 2,628,109.84 | 1,915,410.99 |
业务招待费 | 788,480.76 | 867,881.94 |
中介机构费 | 887,723.72 | 1,929,330.65 |
其他 | 2,207,525.86 | 1,642,805.38 |
合计 | 37,757,939.95 | 32,764,769.2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4,528,740.21 | 5,729,295.56 |
直接人工 | 21,904,110.40 | 18,049,234.09 |
其他费用 | 5,800,010.07 | 4,252,120.75 |
合计 | 32,232,860.68 | 28,030,650.4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90,788.13 | 875,243.84 |
减:利息收入 | -698,868.88 | -644,310.39 |
手续费及其他 | 199,482.54 | 149,568.17 |
合计 | 391,401.79 | 380,501.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09,073.29 | 3,093,320.0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7,063,264.75 | 14,292,515.52 |
代扣代收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73,166.06 | 96,483.04 |
债务重组收益 | 543,187.00 |
合计 | 21,845,504.10 | 18,025,505.5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82,799.99 | |
合计 | 82,799.9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1,400.50 | 222,328.9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45,680.69 | 8,036,165.9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24,411.11 | -118,534.22 |
合计 | 6,801,492.30 | 8,139,960.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76,036.35 | 693,458.36 |
合计 | 476,036.35 | 693,458.3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6,065.12 | -84,645.58 |
合计 | -76,065.12 | -84,645.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63,017.85 | 3,408,700.17 | 263,017.85 |
合计 | 263,017.85 | 3,408,700.17 | 263,017.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5,441.8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5,441.81 | ||
对外捐赠 | 514,975.00 | 300,000.00 | 514,975.00 |
滞纳金或罚款 | 3,452.51 | ||
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 | 276,434.02 | 4,600.03 | 276,434.02 |
合计 | 791,409.02 | 333,494.35 | 791,409.0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663,778.44 | 16,145,936.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00,094.86 | -42,920.86 |
合计 | 15,763,683.58 | 16,103,015.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482,713.4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351,635.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772.2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930.66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3,326,227.52 |
所得税费用 | 15,763,683.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保证金收回 | 31,691,570.51 | 22,033,474.07 |
保函保证金收回 | 14,652,356.87 | 10,199,664.26 |
政府补助 | 3,915,278.18 | 2,248,300.00 |
利息收入 | 653,980.10 | 644,310.39 |
其他 | 192,891.52 | 98,483.04 |
合计 | 51,106,077.18 | 35,224,231.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43,224,813.10 | 40,023,943.11 |
管理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10,257,508.35 | 6,963,490.61 |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9,462,842.89 | 9,581,205.86 |
业务保证金支付 | 31,329,631.61 | 29,662,456.21 |
保函保证金支付 | 24,231,132.00 | 20,348,277.89 |
其他 | 2,035,449.88 | 453,220.68 |
合计 | 120,541,377.83 | 107,032,594.3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承兑保证金 | 39,905,500.00 | 9,594,500.00 |
合计 | 39,905,500.00 | 9,594,5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6,719,029.85 | 104,538,565.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6,036.35 | 693,458.36 |
信用减值损失 | 6,801,492.30 | 8,139,960.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52,658.08 | 5,885,711.6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990,291.43 | 875,195.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065.12 | 84,645.5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90,788.13 | 875,243.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0,094.86 | -42,920.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69,304.68 | -19,262,342.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1,098,979.34 | -115,583,655.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0,855,032.39 | 80,842,875.1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93,014.77 | 67,046,737.0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5,696,160.85 | 58,992,368.9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360,380.25 | 36,703,791.9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其中:库存现金 | 1,036.15 | 2,193.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5,055,504.95 | 95,693,967.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013,003.27 | 出具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
固定资产 | 68,816,927.19 | 银行借款抵押(房屋建筑屋) |
无形资产 | 15,711,491.83 | 银行借款抵押(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68,541,422.2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2,000,000.00 | 高压变频器扩产项目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10,000,000.00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产业化项目 | 645,020.00 |
与资产相关 | 1,000,000.00 | 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6,666.63 |
与收益相关 | 80,000.00 | 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50,000.00 | 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30,000.00 | 援企稳岗返还资金 | 1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695.83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 2,695.83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 | 专利补贴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695.83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 2,695.83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0 | 瞪羚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0 | 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 | 国家标准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首台套产品奖励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 | 党建示范点奖励资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29,829.00 | 汶上县就业办公室转来稳岗补贴 | 129,829.00 |
与收益相关 | 12,066.00 | 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党费返还 | 12,066.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2019年度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及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单位).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2,000.00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济宁市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 1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9,500.00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济宁市2018年下半年国内发明实审、授权发明维持费(知识产权). | 9,500.00 |
与收益相关 | 19,800.00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济宁市2019年下半年知识产权(专利)资助 | 19,8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 | 汶上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转来工程实验室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 |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汶上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转来新风光电子2019年度综合考核奖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2,600.00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2020年专利资助资金 | 5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0 | 汶上县金融服务中心转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1,200.00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拨付2020年研发补助 | 50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标准化经费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 | 汶上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转来汶上县2020年度科技经费奖补(院士工作站) | 20,000.00 |
合计 | 16,747,386.66 | 4,609,073.29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销售 | 50.00 | 0.00 | 设立 |
2005年公司与北京天宠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宠风光”,并未参与实际经营,目前,公司与天宠风光无法取得联系,无法获得天宠风光经营情况。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发起诉讼解散该公司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有效防范,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在签订新合同之前,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2)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季度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公司通过上述主要防范措施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到期债权,降低风险。由于公司客户大多为资信良好的企业,管理层认为由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已大为降低。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财务部集中控制。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产生于本公司存在的出口业务,本公司出口业务规模较小,外币汇率若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损益。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等导致其他价格风险的因素,因此,报告期内未对公司造成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6,087,241.00 | 6,087,241.00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087,241.00 | 6,087,241.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东滩路519号 | 29,000.00 | 51.00% | 51.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销售 | 50.00 | 设立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销售 | 50 | 设立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9.8000%股份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7.3745%股份 |
何洪臣 | 持有公司8.4646%股份,公司董事长 |
汶上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7.3745%股份 |
杭州古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6.1250%股份 |
叶胜昔 | 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6.1250%股份,曾任职公司监事、易嘉节能总经理 |
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集团直接控制企业 |
山东兖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集团直接控制企业 |
山东兖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集团直接控制企业 |
芜湖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集团直接控制企业 |
广西兖河矿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直接控制,2020年1月23日转让 |
中垠融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能集团南美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上海金谷裕丰投资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鲁南化肥厂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中垠地产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济宁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陕西时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中垠物产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科技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海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集团博洋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易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信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金瓯工矿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易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惠济工贸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邹城双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济宁福兴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集团邹城新雅广告印刷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日照升阳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邹城市矿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上海兖矿能源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售电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铝用阳极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融裕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北京银信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山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东华煤焦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海南跨境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融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能源大厦上海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山东能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矿(海南)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直接控制 |
兖日水煤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9月12日注销 |
邹城信联信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11月4日注销 |
兖矿集团如丝纺织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9月27日注销 |
兖矿科蓝凯美特化工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10月20日转让 |
山东兖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9月18日注销 |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20年12月30日注销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9.57%股份 |
日照兖矿圣园酒店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19年12月5日注销 |
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山能集团曾直接控制,2019年12月31日转让予山能集团全资子公司青岛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龙游锄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肉食品等 | 192,000.00 | 206,100.00 |
叶胜昔 | 房屋租金 | 65,000.00 | 65,000.00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132.08 | |
山东纵横易购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证书费 | 283.02 | |
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886.79 | |
杨耕 | 技术服务 | 92,251.1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135.31 |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2,935.61 | 605,736.96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978.29 |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52,212.39 | 133,620.69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871.25 | -12,931.03 |
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0,695.08 | 1,224,147.38 |
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637.17 |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38,938.05 | 525,862.07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46,017.70 | 880,530.97 |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12.39 |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92,533.08 | 1,315,811.79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653,827.95 | 2,921,967.32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203,539.83 | |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53,982.30 | |
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507,964.60 |
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3,716.81 |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73,451.33 | |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301,724.14 | 858,620.69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191,196.21 |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58,448.18 |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 | 出售商品 | 16,707.97 | |
山东滕州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88,274.34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叶胜昔 | 房屋租金 | 65,000.00 | 65,000.00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95.96 | 1,006.2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703,640.09 | 5,889,036.12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84,600.00 | 7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1,208,800.00 | |||
应收账款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232,720.80 | 6,473,580.00 | ||
应收账款 | 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 | 174,017.00 | 844,110.55 |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 | 28,400.00 |
团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43,339.38 | 2,450,000.00 | ||
应收账款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26,323.75 | 2,000.00 | ||
应收账款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
应收账款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 115,103.99 |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18,232.90 | |||
应收账款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6,400.00 | 398,000.00 | ||
应收账款 |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 335,286.70 | |||
应收账款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5,000.00 | |||
应收账款 |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60,000.00 | |||
预收款项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81,600.00 | 178,538.05 | ||
应收账款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矿电厂 | 28,104.50 | |||
应收账款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24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3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何洪臣 | 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胡顺全 | 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徐卫龙 | 98,460.00 | |
其他应付款 | 安守冰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马云生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何昭成 | 8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传雨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赵华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候磊 | 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路则胜 | 80,000.00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1,985,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79,687,166.86 |
1至2年 | 88,853,410.98 |
2至3年 | 19,581,520.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990,329.93 |
4至5年 | 3,220,705.50 |
5年以上 | 592,011.50 |
合计 | 499,925,145.6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08,338.16 | 1.02 | 5,108,338.16 | 100 | 2,780,857.09 | 0.68 | 2,780,857.09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4,816,807.48 | 98.98 | 28,866,442.71 | 5.83 | 465,950,364.77 | 401,004,417.30 | 99.31 | 26,308,856.58 | 6.56 | 374,695,560.72 |
合计 | 499,925,145.64 | / | 33,974,780.87 | / | 465,950,364.77 | 403,785,274.39 | / | 29,089,713.67 | / | 374,695,560.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9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89,900.00 | 289,9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124,000.00 | 12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邢台鹿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662.00 | 86,662.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0 | 75,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956.00 | 11,956.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南磐石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493,600.00 | 1,493,6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5,700.00 | 345,7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0,600.00 | 40,6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烟台东丞电气有限公司 | 15,500.00 | 15,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合计 | 5,108,338.16 | 5,108,338.16 | 1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9,687,166.86 | 11,390,615.00 | 3 |
1-2年 | 88,507,710.98 | 8,850,771.10 | 10 |
2-3年 | 17,760,820.87 | 3,552,164.17 | 20 |
3-4年 | 6,788,415.27 | 3,394,207.64 | 50 |
4-5年 | 1,970,043.50 | 1,576,034.80 | 80 |
5年以上 | 102,650.00 | 102,650.00 | 100 |
合计 | 494,816,807.48 | 28,866,442.7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9,089,713.67 | 5,194,533.04 | 309,465.84 | 33,974,780.87 |
合计 | 29,089,713.67 | 5,194,533.04 | 309,465.84 | 33,974,780.87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9,465.84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否 |
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 | 货款 | 224,999.99 | 无法收回 | 否 |
山东菲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34,800.00 | 无法收回 | 否 |
鹤岗市金三星工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39,665.85 | 无法收回 | 否 |
合计 | / | 309,465.84 | /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
1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4,731,157.26 | 4.95 | 808,572.35 | 23,779,191.11 | 951,966.15 |
2 | 洛阳九亿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023,387.51 | 3.61 | 903,259.37 | 12,843,991.12 | 5,179,396.39 |
3 |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642,580.00 | 2.33 | 349,277.40 | 11,642,580.00 | |
4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9,486,359.00 | 1.89 | 797,253.90 | 2,162,600.00 | 7,323,759.00 |
5 |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 8,117,519.63 | 1.62 | 243,525.59 | 8,117,519.63 | |
合计 | 72,001,003.4 | 14.40 | 3,101,888.61 | 58,545,881.86 | 13,455,121.5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312,052.72 | 18,094,175.35 |
合计 | 16,312,052.72 | 18,094,175.35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522,796.64 |
1至2年 | 2,450,621.00 |
2至3年 | 24,226.3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9,621.14 |
合计 | 17,027,265.1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0,753,706.37 | 13,953,577.12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083,485.22 | 3,792,289.58 |
其他 | 264,101.55 | 92,635.85 |
社保公积金 | 3,139,458.83 | 1,150,135.62 |
业务借款 | 786,513.16 | 1,177,516.63 |
合计 | 17,027,265.13 | 20,166,154.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689,951.71 | 689,951.71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260.70 | 25,260.7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715,212.41 | 715,212.4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89,951.71 | 25,260.70 | 715,212.41 | |||
合计 | 689,951.71 | 25,260.70 | 715,212.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083,485.22 | 1年以内 | 12.24 | 62,504.56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260,000.00 | 1-2年 | 7.40 | 126,000.00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4.11 | 21,000.00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4.11 | 21,000.00 |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 保证金 | 735,000.00 | 1-2年 | 4.32 | 73,500.00 |
合计 | 5,478,485.22 | 32.18 | 304,004.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21,700.00 | 1,321,700.00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1,371,700 | 50,000.00 | 1,321,700.00 | 1,371,700.00 | 50,000.00 | 1,321,7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合计 | 1,321,700.00 | 1,321,700.00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7,536,256.02 | 567,264,308.11 | 621,829,876.59 | 374,950,727.05 |
其他业务 | 6,180,996.49 | 2,074,049.29 | 7,990,718.49 | 4,564,576.73 |
合计 | 843,717,252.51 | 569,338,357.40 | 629,820,595.08 | 379,515,303.78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高压变频器 | 187,958,756.36 |
中压变频器 | 427,876.10 |
低压变频器 | 2,845,987.96 |
低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475,901.34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558,642,861.01 |
特种电源 | 5,172,606.77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51,067,566.81 |
其他 | 28,365,470.32 |
EMC | 2,579,229.35 |
合计 | 837,536,256.02 |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6,065.12 | 第十一节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09,073.29 | 第十一节七、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799.99 | 第十一节七、68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39,639.1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5,225.11 | 第十一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849,697.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4,850,524.94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3% | 1.02 | 1.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79% | 0.97 | 0.97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告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及公告的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