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