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4月28日下午13:3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
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