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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准则。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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