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胡建绩)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人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实际出席9次,其中亲自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次数0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的了解整个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参会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事项 | 意见 |
2020/4/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5/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5/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8/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增资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8/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10/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12/3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组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为
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阅或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日程安排和计划、定期财务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决算、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多次与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它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重大投资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化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1年度,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高速增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建绩)》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建绩)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