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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4/29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9 年度)》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5/121、《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5/22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8/27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10/28《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12/3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与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履行职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或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检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同、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8、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的内部控制体系,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9、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能,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监事会将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尤其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报备、内控建设及高风险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并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加强信息披露的合规合法性,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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