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30号《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发布于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31号《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