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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据此须对报表年初数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与列报调整

(一)内容变化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列报调整

调整资产负债表部分列报项目,具体如下:

新增与新租赁准则有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增加951.65万元、“非流动资产”增加951.65万元、“资产总计”增加951.65万元、“租赁负债”增加951.65万元、“非流动负债”

增加951.65万元、“负债合计”增加951.65万元。上述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系调整公司期初财务报表,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议政策。

六、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国家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之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对此应予以严格执行并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会计政策进行必要的变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2.本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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