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上海锦江国际
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