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4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邢美正 | 143,251,644 | 11.21 |
2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1.21 |
3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62,900,000 | 4.92 |
4 | 叶茂杨 | 15,160,079 | 1.19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92,346 | 0.93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35,800 | 0.60 |
7 | 朱占军 | 7,633,500 | 0.60 |
8 | 吕余金 | 6,150,000 | 0.48 |
9 | 吕加奎 | 5,609,013 | 0.44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016,578 | 0.39 |
注:股东叶茂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160,079股,实际合计持有15,160,079股。股东朱占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633,500股,实际合计持有7,633,500股。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2.46 |
2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62,900,000 | 5.47 |
3 | 邢美正 | 35,812,911 | 3.11 |
4 | 叶茂杨 | 15,160,079 | 1.32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92,346 | 1.03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35,800 | 0.66 |
7 | 朱占军 | 7,633,500 | 0.66 |
8 | 吕余金 | 6,150,000 | 0.53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016,578 | 0.44 |
10 | 王建国 | 4,910,836 | 0.43 |
注:上表中持有比例=持股数/无限售流通股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