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
和总负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重大影响。
一、 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影响金额 |
长期待摊费用 | -971.36 |
使用权资产 | 224,399.20 |
固定资产 | -16,594.93 |
租赁负债 | 220,252.81 |
长期应付款 | -13,419.91 |
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审议情况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