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2021年4月29日前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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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