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7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 | (2020)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铁铬铝纤维 | 5,100,000 | 0 | 日常经营业务需求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0 | |||
合计 | - | 5,100,000 | 0 | - |
管制造;锻件及粉末治金制品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销售本公司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塑料零件制造;汽车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冶。关联关系: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0,8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67%。
2、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向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销售铁铬铝纤维预计不超过5,100,000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表决涉及的关联董事张冶回避。该项决议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若发生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购买公司产品,价格合理,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期限根据合同确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方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额,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绩增长,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的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