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2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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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点。
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51 | 惠同新材 | 2021年5月12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3)、《惠同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三)审议《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六)审议《关于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为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公司拟以资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为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新增和原有贷款总额度为 1 亿元。
(八)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九)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议案 》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十)审议《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十二)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十四)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同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请参会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前往会议室签到。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上午9:00前
(三)登记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 联系人:
钟黎 联系电话:0731-8870100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