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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华夏银行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一、引言

(一)银行简介

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1996年4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在2020年7月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51位、按资产规模排名全球第65位,分别较上一年度提升5位和2位。

(二)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三)披露声明

本报告按照银保监会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投资者不应过分依赖。

二、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一)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本行(以下简称本行,未并表)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

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本集团5家子公司,即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均已纳入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并表范围不存在差异。

2.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集团5家子公司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5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1 前十大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排序被投资机构名称初始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注册地
1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920826,000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36号经开区金融中心A-413室
2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3,0001003,000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2号楼三层3006室
3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0080125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52号院14号楼1层110、111、112、113
4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7075四川省江油市诗城中路49号东楼
5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7050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街惠兰园F区商铺

(二)资本充足率

2020年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79%,一级资本充足率11.17%,资本充足率13.08%,满足监管要求。

表2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并表口径未并表口径并表口径未并表口径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22,230208,463209,148199,951
一级资本净额282,413268,434269,302259,922
资本净额330,769311,880314,020301,24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79%8.65%9.25%9.27%
一级资本充足率11.17%11.14%11.91%12.04%
资本充足率13.08%12.94%13.89%13.9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222,243
实收资本15,387
资本公积53,292
盈余公积17,772
一般风险准备38,683
未分配利润96,22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589
其他-702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22,230
其他一级资本60,183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59,971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12
一级资本净额282,413
二级资本48,35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3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17,93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424
总资本净额330,769

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2020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根据监管规定,权重法下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2020年末,本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为179.32亿元,未超出可计入限额。具体如下:

表4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量方法项目金额
权重法超额贷款损失准备17,932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29,293
若未达到可计提上限,与上限的差额11,361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17,93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361,3352,111,27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12,65514,10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55,142135,611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2,529,1322,260,986

(五)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集团以风险偏好为前提,识别与评估主要风险,并结合压力测试结果确定资本附加。以资本规划为基础,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结合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变化设定压力情景,完善资本压力测试体系,合理评估压力情景下的资本充足水平。完善资本应急管理体系,分级设定资本充足率预警级别,明确压力情景下的应急联动机制和应对措施。

(六)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2017年至2020年规划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多元化资本补充工作,坚持内源补充和外源补充相结合,及时完成定向增发和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规划期末资本净额3308亿元,较规划期初增长84.8%,资本充足率13.08%,较规划期初提高1.72个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增强。目前结合内外部环境和监管要求,本集团正在制定新一期资本规划。

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资本管理体系,优化资本使用结构,加大资本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力度,推进轻资本运行,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三、全面风险管理

本集团建立并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层次分明、覆盖全面、职责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体制中的职责分工,建立有序衔接、有效制衡、运转顺畅的各项风险管理机制。

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合规专业意见或根据授权就风险合规事项进行决策。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重要风险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如下:

报告期内,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风险管理新架构顺利实施,强化信用风险统筹管理,发挥资产负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合力,整合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资源。充分发挥管理层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决策作用,

推动重要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有效管控,授权审批、风险经理、特殊资产专营等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抓实风险约束传导关键环节,通过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偏好和策略要求等传导风险约束目标,健全风险监测通报机制,完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和集团全面风险报告体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风控责任落实。

四、信用风险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信贷与投融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导向,结合市场形势和业务发展实际,从区域、行业、客户等各个维度予以制定,引领业务结构调整和风险管控。本集团持续落实信用风险全流程管控,加大业务产品信用风险识别,运用多种手段评估计量风险,定期监测、报告风险承担程度,开展压力测试,管理相应风险。

(二)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根据监管规定对资产及其缓释品予以分类,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以此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20年末,本集团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合计23,613.35亿元。按照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表6 按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3,361,6263,247,142
现金类资产203,849203,849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194,615194,615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137,738137,738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396,561379,526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13,27713,083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1,608,6381,530,692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61,79246,424
对个人的债权578,593574,652
股权投资5,9875,987
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30,01430,014
其他表内项目130,562130,562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423,753155,35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4,6784,678
总计3,790,0573,407,177
风险权重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627,336627,336
20%190,888188,373
25%155,272155,272
50%240,657240,391
75%399,872380,829
100%1,729,8941,637,428
150%431237
250%13,19213,192
400%2,1082,108
1250%1,9761,976
总计3,361,6263,247,142

准、分类、抵质押率、价值管理、评估方法、登记管理等,并建立抵质押品管理系统,为资本计量提供风险缓释数据支持。

本集团严格押品准入,审慎评估押品价值,并定期开展押品价值重估工作,不定期监测押品价值波动。抵质押品价值认定流程包括价值调查、审查和认定三个环节。根据抵质押物的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和资产处置价格等因素后,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主要抵质押品类型有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现金及其等价物、建设用地及其他使用权和应收账款。2020年末,信用风险资产对应的风险缓释情况如下:

表8 信用风险资产对应的风险缓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表内信用风险缓释表外信用风险缓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缓释总计
现金类资产70,409292,954-363,363
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17,036--17,036
我国公共部门实体----
我国商业银行27,0405,029-32,069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
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379.76亿元,比年初增加37.39亿元。

2.贷款减值准备本集团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信息,计提贷款减值准备金,并纳入当期损益。2020年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559.1亿元,比年初增加73.2亿元。

五、市场风险

(一)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集团建立了与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全过程。

2020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集团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优化市场风险管理相关系统,加强重点业务、重要环节风险专题分析和预警提示,制定管控措施并持续推动落实。报告期内,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良好,市场风险限额各项指标均在偏好范围内运行,市场风险可控。

(二)市场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

2020年末,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26.55亿元,监管资本要求合计10.12亿元。

表9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类型资本要求
一般利率风险622
汇率风险220
商品风险0
股票风险0
期权风险0
特定风险170
合计1,012

(二)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2020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551.42亿元,监管资本要求合计124.11亿元。

七、资产证券化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主要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投资者等角色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1.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负责基础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申报文件准备、报批、销售、发行等工作;作为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手册的要求,负责管理证券化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定期做好回收款转付和信息披露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本行作为发起机构且在存续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均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况。本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自持的优先级、次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目前,本行发起且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外部评级机构均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作为投资者

本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获取投资收益,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行根据年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收益

情况,决定投资金额和期限结构。

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内容。

(二)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资本要求。2020年末,资产证券化资本要求为5.13亿元。

表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类别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风险暴露余额合成型资产证券化 风险暴露余额
作为发起机构240-
作为投资者29,914-
合计30,154-

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利率走势分析,通过有效管理,合理调节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净利息收入可持续增长。

本年度健全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制度体系,提高计量精细化水平,强化集团风险监测及管控。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分布合理,利率变化对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可控。

敏感性分析过程中,假设利率整体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考虑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风险管理活动,2020年末,本集团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

表11 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利率基点变化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利息净收入权益利息净收入权益
上升100个基点-4,091-5,113-769-3,104
下降100个基点4,0915,5227693,241

项薪酬政策,提升薪酬分配效益,促进业务稳健持续发展。

2.薪酬与风险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主要与员工岗位职级相关,绩效薪酬与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健全与资产质量和风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行员工审慎尽责开展业务,抑制短期行为。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对于实施延期支付的员工,如在规定期限内存在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可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

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

3.薪酬与绩效

建立战略执行体系、综合考评体系、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体系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从战略落实、计划执行、发展质量和合规经营等角度全面引导经营机构合理把握效益、质量和风险的平衡,合规稳健经营。

根据国家政策及监管规定,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绩效薪酬均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请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

附件

(一)资本构成

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本集团2020年末资本构成等详细信息如下:

附表1 资本构成披露模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项目数额
核心一级资本:
1实收资本15,387
2留存收益152,677
2a盈余公积17,772
2b一般风险准备38,683
2c未分配利润96,222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52,590
3a资本公积53,292
3b其他-702
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0即可)-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589
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222,243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审慎估值调整-
8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13
10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11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12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1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14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15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16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17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18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1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20抵押贷款服务权不适用
21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23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24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不适用
25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2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26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26c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27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2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13
29核心一级资本222,230
其他一级资本:
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59,971
31其中:权益部分59,971
32其中:负债部分-
33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212
35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36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60,18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38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39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40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41b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

41c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42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43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44其他一级资本60,183
45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282,413
二级资本:
46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0,000
47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4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424
49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50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17,932
51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48,356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53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5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55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5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5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56c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57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8二级资本48,356
59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330,769
60总风险加权资产2,529,132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79%
62一级资本充足率11.17%
63资本充足率13.08%
64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65其中:储备资本要求2.50%
66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67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68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3.79%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
70一级资本充足率6%
71资本充足率8%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8,027
7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74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不适用
75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10,151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55,908
77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17,932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78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79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80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1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82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30,000
83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项目银行公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4,082203,849
存放同业款项18,50518,521
拆出资金36,47036,428
衍生金融资产12,36112,3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77625,627
应收利息-19,712
发放贷款和垫款2,059,8252,053,533
交易性金融资产123,848122,561
债权投资702,909692,145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172,926157,0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4845,472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13,58413,584
商誉--
无形资产868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5510,151
其他资产14,80528,573
资产总计3,399,8163,399,61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31,0369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34,992433,657
拆入资金109,017108,332
衍生金融负债12,36512,3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9,155178,929
吸收存款1,837,0201,818,054
应付职工薪酬6,9616,961
应交税费7,7407,744
应付利息-24,520
应付债务凭证511,814143,000
预计负债2,3092,310
其他负债14,752380,986
负债合计3,117,1613,116,950
股东权益
股本15,38715,387
其他权益工具59,97159,971
资本公积53,29253,292
其他综合收益-714-702
盈余公积17,75617,772
一般风险准备38,68338,683
未分配利润96,23896,222
少数股东权益2,0422,042
股东权益合计282,655282,667
项目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代码
商誉-a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13b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c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d
股本15,387e
资本公积53,292f
其他综合收益-702g
盈余公积17,772h
一般风险准备38,683i
未分配利润96,222j
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代码
1实收资本15,387e
2留存收益152,677h+i+j
2a盈余公积17,772h
2b一般风险准备38,683i
2c未分配利润96,222j
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52,590f+g
3a资本公积53,292f
3b其他-702g
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0即可)-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589
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222,243
7审慎估值调整-
8商誉(扣除相关税项负债)-a-c
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外)(扣除递延税负债)13b-d
信息披露模板: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1发行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标识码36002017200301928014
3适用法律《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监管处理
4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5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6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法人和集团法人和集团法人和集团
7工具类型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8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19,97830,00039,993
9工具面值20,00030,00040,000
10会计处理其他权益应付债券其他权益
11初始发行日2016年3月23日2017年5月24日2019年6月24日
12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永续存在期限永续
13其中:原到期日无到期日2027年5月26日无到期日
14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15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6年3月28日)起5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每年的计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2022年5月26日全部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

股,赎回期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

股,赎回期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券。
16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6年3月28日)起5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每年的计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券。
分红或派息
17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分阶段调整股息 率(具体见发行方案)固定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具体见发行方案)
18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4.20%(第一个计 息周期)4.8%4.85%(第一个计息周期)
19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20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完全自由裁量无自由裁量权完全自由裁量
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22其中:累计或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23是否可转股
24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普通股,并使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当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转为普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公司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公司将无法生存。不适用不适用
25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全部或部分不适用不适用
26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本次优先股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4月1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4.00元/股。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公司因不适用不适用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公司发行的

附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配股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的转股价

格: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后的转股价格:P1=P0×(N+Q×(A/M))

/(N+Q);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Q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数量,N为该次

增发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日(指已生

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一交易日普通

股收盘价,P1为调整后的有

效转股价格。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变化情况时,将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及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

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的权益时,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及

平衡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原则,视具体情况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

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格

不因公司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进行调整。

27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不适用不适用
28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普通股不适用不适用
29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30是否减记
31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不适用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发行人有权在报银保监会并获同意、但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债券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减记,促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32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不适用全部减记全部或部分减记
33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不适用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34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5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列于存款人、一 般债权人和次级 债务之后,先于 公司普通股股 东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次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次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36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序号项目余额
1并表总资产3,399,617
2并表调整项-
3客户资产调整项-
4衍生产品调整项-7,813
5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120
6表外调整项425,833
7其他调整项-13
8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3,817,744
序号项目余额
1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3,373,685
2减:一级资本扣减项-13
3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3,373,672
4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2,396
5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2,152
6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7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8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9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10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1衍生产品资产余额4,548
12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13,571
13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4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120
15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13,691
17表外项目余额741,844
18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316,011
19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425,833
20一级资本净额282,413
21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3,817,744
22杠杆率7.4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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