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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华夏银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作用。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7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本行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其中, 经监管部门核准,丁益、赵红、郭庆旺、宫志强、吕文栋独立董事自2020年9月9日起正式履职。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均符合要求。各名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陈永宏,独立董事,男,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湖南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

事长/主任会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化成,独立董事,男,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主任,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丁益,独立董事,女,1964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讲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红,独立董事,女,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教研室主任、副院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经管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

郭庆旺,独立董事,男,1964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主编。

宫志强,独立董事,男,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法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现

任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

吕文栋,独立董事,男,1967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山西省太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职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涉及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

部分独立董事出席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董事津贴制度等6项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11项议案。 各名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参加了各次董事会会议。2020年本行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经营情况和2020年经营工作安排的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选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55项议案。

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次数
应参会次数亲自参会次数委托参会次数缺席次数应参会次数亲自参会次数委托参会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
陈永宏88001010001
王化成99001010000
丁 益110022000
赵 红220022000
郭庆旺330022000
宫志强110022000
吕文栋110022000

购买责任险,在行内提供专门的办公室,及时向独立董事转发本行相关经营信息,协助独立董事开展专题研究,并服务召开了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层见面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协调安排独立董事参加行内外培训,安排专人保持与独立董事日常沟通联络,协调落实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各名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本行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签署了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本行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要求及行内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行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有公允性。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19年度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分红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本行及时就现金分红情况,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答复了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选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表示同意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行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行长等议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表示同意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批准的,属于本行的常规业务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担保业务余额为277.4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4.42亿元。本行强化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将担保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严格授信调查、审批与管理,强化风险识别、评估、监督与控制,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对外担保业务运作正常,未发现违规担保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2018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要求,本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

及临时公告。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股东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十)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2月,本行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20年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本行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经营情况和2020年经营工作安排的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选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55项议案。

战略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2020年度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等7项议案。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0

年度风险管理策略、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制定从业人员行为细则等12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等3项议案。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优先股股息分配、修订审计部行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22项议案。听取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外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委员会2020年工作计划、2019年度高管人员考核结果、2020年度高管人员分管业务/领域业绩定量考核方案等8项议案。对高管人员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与评议。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行长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等4项议案。

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本行妥善应对复杂艰难的经营局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抢

抓政策机遇,把握市场变化,调结构、促发展,圆满完成年度经营任务。独立董事同时建议,本行持续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监管动向,进一步关注后疫情时代的机遇和挑战,着力推动经营转型,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资产质量。

四、综合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本行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将保持独立性,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勤勉尽责开展工作,为本行实现有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陈永宏、王化成、丁益、赵红

郭庆旺、宫志强、吕文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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