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 3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2室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2室股权变动性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1室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1室股权变动性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盾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金盾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1 |
中宜投资 | 指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将投资 | 指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
盈利补偿协议 | 指 | 金盾股份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宜投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公司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火炬大道581号C座802室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火炬大道581号C座802室 |
法定代表人: | 黄红友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32291151XW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4年11月13日 |
营业期限: | 2014年11月13日至长期 |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宜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红友。中宜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1 | 黄红友 | 自然人 | 75.00% |
2 | 李红玲 | 自然人 | 25.00% |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任职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
黄红友 | 男 | 中国 | 执行董事 | 中国杭州 | 无 |
何世明 | 男 | 中国 | 监事 | 中国杭州 | 无 |
李红玲 | 女 | 中国 | 经理 | 中国杭州 | 无 |
(二)红将投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公司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1室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3幢241室 |
法定代表人: | 黄红友 |
注册资本: | 236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322914905X |
经营范围: |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市场营销策划,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术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的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经营 |
成立日期: | 2014年11月13日 |
营业期限: | 2014年11月13日至长期 |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将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红友。红将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1 | 黄红友 | 自然人 | 97.3729% |
2 | 王 彬 | 自然人 | 0.5085% |
3 | 李玉霞 | 自然人 | 0.4237% |
4 | 向 超 | 自然人 | 0.4237% |
5 | 叶 淋 | 自然人 | 0.4237% |
6 | 赵 雷 | 自然人 | 0.4237% |
7 | 杨伟国 | 自然人 | 0.4237% |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任职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
黄红友 | 男 | 中国 | 执行董事 | 中国杭州 | 无 |
王彬 | 男 | 中国 | 监事 | 中国杭州 | 无 |
李红玲 | 女 | 中国 | 经理 | 中国杭州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均为黄红友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54,6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38%,其中中宜投资持有公司28,042,524股股份,持股比例10.64%,红将投资持有公司7,212,08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28,2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6%,其中中宜投资持有公司10,840,272股股份,持股比例2.67%,红将投资持有公司2,787,94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6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日,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5,254,6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3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18年7月9日,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539,13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份数量为210,831,30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导致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变更为63,458,298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3.38%。
因公司并购的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至2018年业绩承诺,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周伟洪应补偿股份18,020,348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4,370,437股变更为456,350,089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为63,458,298股,持股比例变更为13.90%。
因公司并购的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至2019年业
绩承诺,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应补偿股份49,830,082股(其中中宜投资应补偿39,636,271股、红将投资应补偿10,193,811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6,350,089股变更为406,520,00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后,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至13,628,216股,持股比例变更为3.3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宜投资持有公司10,840,272股股份,持股比例2.67%,其中质押360万股。红将投资持有公司2,787,94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69%,无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宜投资、红将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传真:0575-82952012/ 0575-82952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黄红友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黄红友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园区 |
股票简称 | 金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4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宜投资、红将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35,254,610股(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 持股比例:13.38%(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 21,626,394股 变动比例:10.02% 变动后持股数量:13,628,216股(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合计) 变动后持股比例:3.36%(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4月28日 方式: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等 |
原因最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暂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黄红友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黄红友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