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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1-03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华刚、武常岐、林绥、俞汉度、李锦芬、戴德明、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海山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有关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0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和信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1,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1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285万元)。

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1,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1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285万元),与去年保持一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Limited)(以下简称“HLB国卫”)审计人员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国际准则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HLB国卫支付审计费用3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2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

为确保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HLB国卫具备相应资质要求,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HLB国卫为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准则

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38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较去年略有调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梁海山、解居志、李华刚为关联董事,对于该议案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

2020年11月,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金融服务协议”),以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物业出租框架协议》《物业承租框架协议》《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产品及物料销售框架协议》《产品及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以下统称“其他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前述协议的期限如下:(1)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至(i)公司H股股票上市之日起计一年或(ii)2021年年初召开之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当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H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系2021年12月、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于2021年6月召开,因此,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止;(2)《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长期有效;(3)除原金融服务协议和《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之外,前述其他协议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基于以上背景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请审议该协议项下的未来预计关联交易拟发生额度。其他关联交易协议将按原约定及申请额度继续执行。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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