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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11月,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金融服务协议”),以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物业出租框架协议》《物业承租框架协议》《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产品及物料销售框架协议》《产品及

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以下统称“其他关联交易协议”)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前述协议的期限如下:(1)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至(i)公司H股股票上市之日起计一年或(ii)2021年年初召开之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当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H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系2021年12月、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于2021年6月召开,因此,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止;(2)《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长期有效;(3)除原金融服务协议和《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之外,前述其他协议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基于以上背景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请审议该协议项下的未来预计关联交易拟发生额度。其他关联交易协议将按原约定及申请额度继续执行。对此,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更好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海尔集团等拟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客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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