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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32元,母公司净利润388,077,001.2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8,137,949.21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54,751,771.90元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置换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留存收益51,016,284.9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621,639,193.4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4月28日总股本2,937,926,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4,130,600.3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7,860,457.31元的27.39%。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4号公告

第2页 共2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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