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新能源”)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主要以自有资金向绿色新能源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B9PUL0M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金富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注册资本:1133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甘油、工业级混合油;废旧
油脂(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绿色新能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
021.05万元,总负债为11,123.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897.06万元,营业收入为155.61万元,净利润-135.79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绿色新能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以公司转账至绿色新能源指定账户之日起算,借款期限两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安排分批借款,借款利息以实际放款的总金额及借款天数为基础计算,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绿色新能源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的建设,本次借款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运营的前提下,拟以自有资金向绿色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