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若天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2020年实现业绩
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嘉兴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6-2020年实现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获取广东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嘉兴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天新材料”)60%股权,其中,本公司出资2100万元认购若天新材料1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其余11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本公司认购洪少鸿持有的若天新材料200万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格42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约定累计支付增资款2100万元,股权转让款420万元。2016年9月9日若天新材料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2018年5月15日,洪少鸿、袁援卓分别与楼灿波、赖文华、万海波、李嫚嫚、张国华、王明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洪少鸿、袁援卓将其所持若天新材料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楼灿波、赖文华、万海波、李嫚嫚、张国华、王明清,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洪少鸿、袁援卓在若天新材料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楼灿波、赖文华、万海波、李嫚嫚、张国华、王明清承接。洪少鸿、袁援卓不再承担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未完成的部分由楼灿波、赖文华、万海波、李嫚嫚、张国华、王明清按比例
承担。
二、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若天新材料2016年至2020年五年承诺扣非后的净利润为420万元、483万元、555万元、639万元、735万元。鉴于2016年股权转让后实际经营实际未满12月,可按实际运行时间内的经营业绩全年化后考核。若若天新材料当年经考核超出当年应考核净利润部分,可弥补上、下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补偿的部分。
三、若天新材料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 度 | 承诺金额 | 实现金额 | 完成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0年度 | 735.00 | 897.12 | 122.06% |
2019年度 | 639.00 | 756.34 | 118.36% | |
2018年度 | 555.00 | 632.34 | 113.94% | |
2017年度 | 483.00 | 398.85 | 82.58% | |
2016年9-12月 | 140.00 | 169.66 | 121.18% | |
合 计 | 2,552.00 | 2,854.31 | 11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