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余海龙董事授权委托郑昌泓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