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彭琳明、滕松林,独立董事唐文忠、李晓东、王建新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