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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德宏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7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025%。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5%。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6,744,903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494%。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情况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6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王振伟、独立董事何熙琼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第三届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勇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本公司部分高管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事项与与会股东甘德宏、张文秀、杨中民、甘德君、甘德昌存在利害关系,与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46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3,465,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供应商成都市宏邑机械厂系实际控制人张文秀之妹夫吴成俊控制的企业,关联股东甘德宏、张文秀、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744,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6,744,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988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以及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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