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3日发出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打造甲状腺疾病领域头部企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处置持有的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泸州久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