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5)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租广百天河中怡店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租赁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0号的中怡时尚坊物业,用于经营广百天河中怡店。该续租项目面积约49,599平方米,租赁期限8年,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约15.24亿元。此外,续租后公司对广百天河中怡店进行物业装修改造等投资约5,817万元。续租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