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504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涛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度一季度报告;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5%)
龙吴路地块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公司金属核心业态,打造以贸易为龙头、市场为平台、物流为支撑的金属材料物流基地,上海乾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95%)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计划投资购置相关机械设备对龙吴路5300弄3号地块码头和物流南堆场2处实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投资分别为人民币1710万元和1493万元。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公司章程》(2010年11月11日修订)"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轻原料、建材、木材、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燃料(不含成品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仓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打包托运,物流配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由于公司系含B股的外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如要增加"物流配送"的,需通过国家交通部前置审批,而目前公司尚不具备相关条件。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故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轻原料、建材、木材、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燃料(不含成品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仓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与百联香港
有限公司代理进口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时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
2011-005)。
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云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与
百联香港有限公司代理进口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时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
2011-006)。
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新增房产租赁事项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企业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2011年新增向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产并签订了《租赁合同》。
1、 租赁情况简述
2011年增加关联方房屋租赁明细表
序号 租赁方 出租方
租赁地点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2011年度租金
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民星路162号 28194.77 85882 63.12万元
2 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龙吴路5300弄3号 19124 151572 111.43万元
合计 174.55万元
2、租赁用途:经营、仓储、办公。
3、定价政策:市场定价原则。
4、结算方式:支票或银行转帐。
5、有效期:原则上每年签署一次。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鉴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租赁合同》所进行的房产租赁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张世民、吴弘和徐志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提请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要求,为支持经营业务发展,保证经营指标的完成, 特提请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公司名称 控股比例 2011年度额度 抵押或担保
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53,000 无
2 上海燃料有限公司 100% 90,000 无
4 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93.82 % 4,000 无
5 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100% 1,600 无
6 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 75% 6,500 无
合计 155,100
对于上述资金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不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张世民、吴弘和徐志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有关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