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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海医疗:关于对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1〕0052号

关于对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览海医疗,A股证券代码:600896;

胡晓鹏,时任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医疗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称,拟以支付现金方式竞买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滩集团)挂牌转让的上海和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风置业)95%股权及其对和风置业74,880.39万元债权,交易总价合计123,480.44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后,公司将对和风置业下属房产进行更新改造,开设外滩医院,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产业链布局。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称,因当前和风置业下属房产仍由黄浦区中心医院使用,待其搬迁后方能移交和风置业,具体搬迁时间由黄浦区中心医院与和风置业协商,后续外滩医院的建设进度很大程度上受黄

浦区中心医院搬迁进度影响。对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有限)、间接控股股东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集团)在《重组报告书》中称,将积极协助公司与相关方沟通加快搬迁进度,若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前搬迁完成交付房产并影响外滩医院的建设运营,览海有限及览海集团将以不低于本次交易成交价格向公司受让和风置业95%股权及相关债权或承担公司的相应损失。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在《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称,黄浦区中心医院于2018年12月开始停业迁出,未能在2017年底前完成迁出。同时,公司披露称,黄浦区中心医院虽未能在2017年底前完成迁出工作,但并未影响外滩医院项目正常开展建设运营,彼时外滩医院项目无法开工的原因系规划设计与报批报建流程较长,公司并未因黄浦区中心医院延期搬迁事项遭受损失,故控股股东览海有限、间接控股股东览海集团无需承担前期承诺的相关回购与赔偿义务。

另经查明,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黄浦区中心医院于2018年已完成搬迁工作。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是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严格按照重组方案的安排推进交易相关事项,对于重组过程中的重要进展等情况,应当及时予以披露。黄浦区中心医院搬迁进度直接影响后续重组交易整体计划的开展,且涉及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属

于本次重组的重要进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黄浦区中心医院未完成搬迁工作,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要进展,未及时就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是否应当履行承诺做出说明,重大资产重组重要进展披露不及时。

综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要进展事项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条、第2.3条、第7.5条、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晓鹏(任期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晓鹏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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