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
公 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0,783.07万元。
二、计提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6,931.40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120.0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51.96万元,本期计提减值损失1.3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基于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661.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44.15万元。
四、公司相关审核及批准机构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0,783.07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