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4902号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宏泽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宏泽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新宏泽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宏泽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宏泽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宏泽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071.3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0,922.5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7.7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5.4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5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127.9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1.31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74.64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074.64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 661368190380 | 10,746,422.60 | [注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337110100100443809 | [注2] | |
合 计 | 10,746,422.60 |
[注1]: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3607号查封通知书,本公司因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及由此引致的业绩补偿与股权回购等相关诉讼纠纷,被依法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46,422.60元。
[注2]: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81万元(其中项目节余154.77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5.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将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总计余额为159.81万元(包括董事会决议后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071.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27.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9,058.75 | 9,058.75 | 13.25 | 8,110.21 | 89.53% | [注1] | [注2] | [注2]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012.55 | 2,857.78 | 32.24 | 2,857.78 | 100.00% | 2020年6月10日 | [注2] | [注2]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59.98 | 159.98 | 159.98 | 100.00% | — | — | — | — | |
合 计 | - | 12,071.30 | 12,076.51 | 205.47 | 11,127.9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859.1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05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81万元(其中项目节余154.7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5.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9.98万元。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度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