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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对报告期内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30.05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230.0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52万元。现将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60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8.90万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因并购增值部分的固定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

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所得税费用,该部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其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应逐步就各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公司2020年1-2月合并报表范围包含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因并购增值部分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损益金额为6.5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需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即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55万元。

由于2020年3月开始,公司已在实质上失去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的控制,故从2020年3月1日起,不再将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应付未付股权款以及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江苏联通纪元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及相关商誉、商誉减值准备等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净额列报。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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